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高新区管委会 时间:2014-01-23 09:40

 

引言

(一)报告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榕政办〔2013252)要求,由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政办公室编制完成本报告。

(二)报告主要内容。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七个部分组成。

(三)报告统计数据时间段。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自201311日至20131231日。

(四)报告公布方式。报告的电子版本可从中国福州门户网站(http://www.fuzhou.gov.cn)或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网站(http://fzgxq.fuzhou.gov.cn)下载。

(五)联系方式。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福州高新区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科技东路3号;邮编:350100;电话:83722394;传真:83723492电子邮箱:fzhgxq @126.com)。

一、概述

2013年,福州高新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榕政办2013199号文件要求,积极主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为福州高新区大开发、大建设,构建科技产业新城提供服务保障。

一是根据工作实际,及时调整了高新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依托党政办并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管理和发布工作,由监察室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是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分析,及时掌握运行情况,量化分析解决问题。

三是加快推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内部审批联动机制,确保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及时、内容准确。

一年来,福州高新区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有力,保密审查程序严格规范,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有序开展,较好地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了政府职能的加快转变和权力运行的不断规范,为福州高新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根据《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确定的公开范围,2013福州高新区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条,历年累计36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福州高新区2013年度主动公开政府工作动态类信息1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信息公开主要通过中国福州门户网站(http://www.fuzhou.gov.cn)和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网站(http://fzgxq.fuzhou.gov.cn)以及高新区机关现场公示的形式向外发布。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的数量

福州高新区2013年度通过网站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条,涉及主要内容为园区产值、政策及托管区域文物情况等;历年累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条。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

福州高新区2013年度已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数3件;其中,“同意公开”件数2件,“不予公开”件数1件。

(三)不予公开原因

福州高新区2013年度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中“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高新区引进投产的高新技术企业情况,因该信息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决定不予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目前福州高新区尚无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的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福州高新区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1.主动公开力度有待增强,信息公开数量有待提高。

2.工作机制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意识有待提高。

3.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和渠道需进一步拓展。

4.随着县区托管管理体制的全面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也需参照县(市)区有关做法加快转变工作观念和方式。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进一步提高政府投资项目、重大建设项目和工作动态等内容的透明度,严格按照《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信息公开指南》确定的公开范围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充实和完善福州高新区信息公开的内容。

2.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更新维护、历史文件梳理、虚假和不完整信息澄清、主动公开信息送交及政府信息归档等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推进。

3.加强队伍建设,加大对各处室和信息联络员的业务培训力度,增强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与服务意识。

4.结合政务公开工作和高新区综合服务窗口的设立,进一步增加福州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5.根据有关规定要求,全面推进建设项目环评主动公开有关工作。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福州高新区无需要说明的其它事项;

(二)附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2013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1

36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1

36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3

7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3

7

3.信函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3

7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2

5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1

2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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