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乡村振兴局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发改委 福建省民族宗教厅 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人社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指南>的通知》(闽乡振综〔2022〕36号)等文件精神,我区按相关流程生成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现将项目库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10天(2025年1月3日至2025年1月12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福州高新区乡村振兴部门提出意见。
监督电话:0591-62337089
附件:2025年福州高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
福州高新区农林水局
2025年1月3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