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办理告知单签批精神、福州高新区主要领导于2020年3月19日上午召开的规划专题会议精神及专家论证意见,拟对海西高新技术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GXN-A-02、GXN-A-04地块进行规划调整,现将具体规划调整内容公示如下:
规划设计条件调整内容:
1、两个地块原控规规划指标:容积率≤2.5,建筑密度≤45%,建筑高度≤100,绿地率≥大于等于10%,用地性质为商业服务设施用地。
2、两个地块调整后规划指标:GXN-A-02地块:容积率≤2.8,建筑密度≤28%,建筑高度≤80米,绿地率≥35%,用地性质调整为商住综合用地;GXN-A-04地块:容积率≤2.8,建筑密度≤25%,建筑高度≤80米,绿地率≥35%,用地性质调整为住宅用地。
以上调整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将该事项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规划主要内容发布在福州高新区网站,网站网址:http://fzgxq.fuzhou.gov.cn 公示期间为2020年4月30日至2020年5月30日。公示期30天,在公示期限内,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或申请听证,应在公示期内书面向我局反映或提出申请(联系电话:0591-62335903),逾期提出异议或要求听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权利。来信请寄地点如下: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点:福州市上街镇海西园创业大厦十楼,邮政编码:350100。来信请注明“规划意见与建议”。
附注:1.书面反馈(申请)意见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
2.书面意见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附件:海西高新技术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GXN-A-02、GXN-A-04地块规划调整公示说明
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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