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关于公开招聘3名聘用制人员的公告
时间: 2021-09-10 10:11

  根据工作需要和《福州高新区机关事业单位聘用制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区党工委、管委会同意,福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聘用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名额

  福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下设区新闻中心,为进一步充实采编专业人才队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聘用制采编人员。具体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详见《2021年福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公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主要采取网络报名、资格审核、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的方式进行。 

  三、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无犯罪记录;

  4.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各岗位具体年龄要求详见《2021年福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2021年910日为准;

  6.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报考者专业参照《福建省2021年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书必须在2021年910日前取得;相关工作经历需计算年限的,开始时间均为相关经历生效的第一天,截止时间均为2021年910日,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任职资格等其他条件详见《2021年福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3.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4.曾被福州高新区各职能部门及直属企事业单位辞退的人员。

  四、招聘步骤程序

  (一)网络报名

  1.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请报考者将相关材料命名为“岗位代码+本人姓名”命名(如“02张三”)后,将电子版电邮至:Gxqxwzx2016@163.com。所需材料如下:

  (1)应聘人员直接登录福州高新区官网 (网址http://fzgxq.fuzhou.gov.cn/zwgk/rsxx/ryzp/)人员招聘栏目下载《福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和《福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报名基本信息表》(附件3),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1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的,应书面保证学历、学位真实、有效性;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4)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5相关作品(如美术设计岗位提供psd、jpeg、ai、cdr等格式的设计作品,如摄影剪辑岗位提供mp4、avi、rmvb等格式的视频作品。);相关获奖证书扫描件。

  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间保持通畅。

  2.报名时间:2021年910日9:00至2021年913日18:00。

  联系人:先生,请在规定时间拨打咨询电话:38200519。(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资格审核

  区聘员管理办公室将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步审核,并根据岗位需求分布及报名情况等,确定入围考试人员,具体以通知为准。

  (三)考试

  1.具体考试方式以实际报名情况为准,届时将以电话、短信通知的形式告知考生,请及时关注。

  2.成绩查询及合格线。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考生可通过微信公众号“高新党群”或登陆福州高新区官方网站(http://fzgxq.fuzhou.gov.cn/)关注面试成绩。

  (四)体检

  1.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等额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2.由区聘员管理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或由本人提供三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中心出具的健康体检证明,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费用自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而造成招考岗位空缺的,从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五)考察

  考察主要采取政审的方式进行,由应聘人员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书。

  (六)公示及聘用

  1.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福州高新区官网“人事信息”—“人员招聘”和微信公众号“高新党群”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2.体检合格并通过政审、符合试用期考核标准者,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与指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分配到相应的工作岗位,并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不合格的,终止劳动合同。

  五、工资福利待遇

  被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福州高新区机关事业单位聘用制人员管理办法》执行,具体可关注福州高新区官网“人事信息”—“人员招聘”、微信公众号“高新党群”查阅(查阅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3QsbIklg9R-WD44TSc77-A)。

  六、招聘工作监督

  整个招聘工作在党工委的领导下,由福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负责组织实施,区纪工委监察工委派员全程参与监督。监督举报电话:38201355。

  七、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信息将通过福州高新区官方网站(http://fzgxq.fuzhou.gov.cn/)及微信公众号“高新党群”发布,考生应随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因未及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附件:

  1.《2021年福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公开招聘岗位表》

  2.《福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报名登记表》

  3.《福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报名基本信息表》



(来源:区新闻中心)

来源: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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