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2024年6月21日-2024年9月20日进行资质动态核查,截止至整改期限结束,有553家企业仍未达到资质标准要求,我局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第二十八条规定,撤销其企业资质证书。
因企业在此核查期间有涉及到资质证书换证、延续、有效期到期等事宜,为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企业发展,我局决定将相关材料提交截止日期延长至2025年3月20日。逾期未提交核查材料或提交的核查材料不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将撤回被核查的资质证书。(核查公告详见《福州高新区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专项行动第二批次核查的通知》https://fzgxq.fuzhou.gov.cn/zwgk/tzgg/202406/t20240621_4847080.htm)
专此通知
附件:553家核查暂不通过企业清单
福州高新区城乡建设局
202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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