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福州市创业扶持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榕人社就﹝2023﹞5号),对在我市(在各类孵化基地、创业园等已享受政府租金优惠政策的除外)租用1年以上经营场地的,且当前经营场地与工商注册登记地址一致,可享受最长2年、不超过实际支付场地租金50%、每年最高5000元的创业资助。
202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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