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福州高新区中孚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向我局提交了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注销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现依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2025年3月21日至2025年3月31日(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来电或来函方式向我局反映。逾期未提出异议,我局将依法办理其审批意见书注销相关手续。
福州高新区中孚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自注销之日起不得开展招生、收费、培训等相关业务,其审批意见书、印章不具备法律效力,所从事的任何活动产生的后果均由举办者自负。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591-38200503 传真:0591-38200502
通讯地址:福州市闽侯县上街科技东路3号三层
公示机关:福州高新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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