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省级专家服务基地遴选申报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23〕8 号)、《关于做好2023年度基层服务需求征集及专家帮扶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将组织开展2023年省级专家服务基地推荐和基层服务需求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3 年度省级专家服务基地推荐工作
(一)申报条件
1.建设单位高度重视专家服务基地建设工作,对服务基地有一定投入,每年提供相应的配套资金不少于5万元,具备开展专家服务活动的软硬件条件。
2.基地依托单位具有较好的技术创新实力和科研基础,在
技术攻关、项目合作、成果转化、技术咨询、人才培养等方面需求强,具有较强的辐射和带动效应。
3.有扎实的专家服务基层工作基础,与10名以上专家建立良好联系,每年开展专家服务活动不少于10人次,并注重加强示范性成果的推广运用,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4.基地建设规章制度较为完善,具有配套的管理机构、服
务体系和管理人员队伍,能为专家开展服务活动提供支持平台。
(二)支持政策
1.省人社厅和市人社局适时组织人员对申报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实地评估和综合评估,并向认定的省级基地颁发“福建省省级专家服务基地”标牌,作为专家与基层对接、服务的重要载体与平台。
2.对于认定的省级专家服务基地,给予一定的建设经费支
持。经省级专家服务基地申请,省人社厅对基地开展专家服务活动可以给予一定经费支持,同时根据工作需要,支持选派专家赴基地开展帮扶活动。
3.每年从省级专家服务基地中择优推荐1—2家基地,参加国家级专家服务基地评选。对被确定为国家级专家服务基地的,国家人社部将一次性给予 20 万元的建设经费支持。
4.适时组织开展基地工作人员培训,促进观念更新,创新
工作方法。加强专家服务基地信息交流,总结交流基地建设典型经验,宣传推介专家服务基层的典型事迹和突出贡献,推动专家服务基地健康发展。
(三)其他事项
1.专家服务基地是专家服务基层工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
分,可以推进专家智力资源与基层需求有效对接,为基层经济社会发展发挥引领支撑作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省级专家服务基地申报工作,围绕做大做强数字经济、海洋经济、绿色经济、文旅经济以及我市“3820”战略工程思想精髓重点建设产业要求,向我省、我市主导产业、优势产业、新兴产业领域倾斜,向乡村振兴重点县及欠发达老区苏区倾斜,加强宣传发动,认真做好审核推荐工作,可以采取资料审核与实地查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确保申报资料准确无误,同时注重把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引领、示范、带动作用的单位推荐上来,推荐指标为1家。
2.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填报《福建省省级专家服务基地申
报表》(见附件1),(一式3份)并单独提交一份2023年度专家服务基地建设计划,盖章后于2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含纸质申报表及电子汇总表)报送至高新区人社局。
如在申报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高新区人社局联系,联系电话:0591-38200371,通讯地址:福州高新区管委会504办公室,邮箱:fzgxqdqbrck@163.com。
附件:福建省级专家服务基地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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