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内容
本《办法》共七章三十九条一个附表,包括:总则、招标控制价和 K、Q 值、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综合评估法、 简易评标法、 评标委员会、附则、附表。
(一) 总则
本《办法》编制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评标原则,介绍三种评标办法的适用情形,明确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在不同评标办法中的应用。
(二) 招标控制价和 K、Q 值
明确招标控制价确定的原则及相关要求,规定了评标适用的 K值、Q 值的定义、取值。
(三)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明确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的基准价计算公式、K 的取值区间幅度。针对投标人数量多于 50 家和不多于 50 家的两种情况,就A、B 两类评标办法的入围方式、前 5 名投标人的产生、中标候选人的确定进行规定,并对否决商务文件的情形进行重点说明。
(四) 综合评估法
明确 A、B 两类综合评估法的分值组成,对甲、乙两种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进行说明,明确技术文件分、信用评标分的计算办法,对否决商务文件的情形及中标候选人的确定进行规定。
(五) 简易评标法
明确简易评标法的定义和基本规定,规定发包价的计算公式,对入围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的办法进行规定。
(六) 评标委员会
明确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要求,规定评标的保密要求、工作规则,明确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评标过程中的职责和要求。
(七) 附则
明确中标后工程量清单核对事项,规定在评标过程中出现异常影响抽取结果情况的处理方式。明确本《办法》解释单位、生效时间及相关废止文件。
(八) 附表
对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进行评标的,明确有效投标人对应的信用系数。信用系数由省住建厅适时动态调整。
二、主要做法
(一)统一规范全省工程施工的评标办法,解决不同设区市、县评标办法各异的问题。
(二)对评标办法的使用、相关参数进行详细规定,可操作性强。
(三)采用无纸化电子招投标,实现招投标过程的信息化,确保评标过程阳光、公开。
(四)强化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应用,有利于引导施工企业诚信履约,加强企业管理、工程施工过程管理,降低安全隐患、提高工程质量,也有利于确保全省招投标市场统一、透明。
(五)创新技术文件评标规定,取消经评审最低投标价中标法的技术文件,简化综合评估法的技术文件,技术文件的最高分和最低分不计入总分,杜绝技术文件评标过程“暗箱操作”的发生。
(六)统一类似工程业绩设置的相关要求,避免评标办法“量体裁衣”情形的发生。
(七)新的评标办法可最大限度防止围标串标,加大了中标随机性。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K 值区间由原先的 2%提高到 4%,采取有限数量入围制,以差价绝对值取前 5 名投标人,其中报价相同的投标人视为同一名,强化了信用分对投标的作用,最大限度破解投标人串标行为;综合评估法 K 值区间可在 2%-4%之间取定,其他因素分值与 Q 值相关联,投标文件评审完成后,在甲、乙两种评标基准价计算方式中随机抽取一种,报价因素影响较大,中标随机性加大;简易评标办法完全随机产生中标候选人。
(八)调整简易评标法使用范围,从原规定的不高于 1500 万元的施工总承包项目和不高于 600 万元的专业工程项目,统一调整至招标控制价在 800 万元及以下,并由招标人自行确定是否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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