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福州高新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严格落实榕政办﹝2014﹞82、170号等文件要求,按照上级部门有关工作部署,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基本制度,明确工作重点,采取有力措施,稳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1.全面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坚持把主动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细化主动公开范围,确保与公众密切相关的各类便民服务信息准确、及时发布和更新。二是继续增强政策透明度并加强决策公开及解读,通过设立咨询电话、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解答、包村干部下乡以及通俗易懂的政策解读服务,使群众全面、准确理解专业性强的政策,保障政策发布的实效,促进政策的推进落实,进一步提高政策的知晓度。三是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安排专人对我委门户网站、政务微博、12345便民热线进行日常监测和突发事件监测,形成“全覆盖、全方位、全天候”的舆情监测体系;同时,将舆情处置和事件处置相结合,规范舆情反映问题的受理、转办、反馈等工作流程,形成信息共享、多方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四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通过行政服务中心、热线电话、信息公告栏、电子显示屏等方式,扩大政府信息的传播范围。
2.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在海西园设立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秉承“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的精神,结合电子政务建设,加大行政审批公开力度,主动发布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的条件、标准、程序、期限、表格等,并按规范格式编制和实时更新,极大地方便入园企业和辖区内居民。
3.继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稳妥有序地推进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向社会主动公开经财政部门批准的预、决算情况表,完善预算编制,积极推动部门预算公开,研究形成部门预算公开的有效方式,增强政府财政资金的透明度。
4.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一是规范政府采购程序,对通过政府采购配置的电子设备、办公设备严格履行信息公开制度。二是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程序,及时准确做好创新园二期、安置房一期等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
5.加强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县区托管后,探索推进托管范围内教师资格认证、旅游信息公布、就业及社会保障信息等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工作。
6.推动公共监管信息公开。有序推进园区及项目环评公示、安全生产事故信息、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等公共监管信息的公开工作。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进一步深化。部分职能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公开的内容不全面,存在缺漏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需要进一步加强。
2.履职观念需进一步转变。随着高新区托管闽侯县南屿镇及上街镇部分村,管委会已履行相当一级政府的管理职能。随着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保障、公共监管要求等各项职能的不断落实完善,高新区更需进一步转变履职观念,全面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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