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总结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榕政办发〔2018〕19号)要求,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本可从福州市政府网站(http://www.fuzhou.gov.cn)或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门户网站(http://fzgxq.fuzho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科技东路3号;邮编:350002;电话:22880317;电子邮箱:fzgxqzhzx@163.com)。
一、概述
2018年,我区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榕政办〔2018〕125号)文件精神,并向各相关单位印发《福州高新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榕高新区办〔2018〕111号),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就本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说明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主要亮点和成效
我区严格按照《条例》要求,明确公开标准规范,增强公开工作实效,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同时,通过宣传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措施。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及时更新政务信息,不断完善栏目设置,优化页面设计,拓展网站功能,加强安全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发布工作正常运行,推进涉及财政资金、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配置、环境保护、卫生和食品药品安全、政策解读、规划计划、统计信息、安全生产、教育、权力运行、社会公益事业等方面的信息公开。
(二)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1.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
(1)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我区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由于我区非行政区划,为实现政府部门权责事项动态调整和精细化管理,经与市、县审改办及其他部门沟通,我区行政许可事项已基本定稿。高新区可行使市、县两级行政许可事项208项(二级464项),已公开发布于省网上办事大厅和高新区门户网站。我区出台《福州高新区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并开展专项行动。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的“两单两户一细则”已在高新区门户网站公示。因数据已与闽侯县合并,双随机抽查结果由闽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福州市公共信用平台上进行公示。
(2)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高新区政府及18家一级预算单位已全部在门户网站上完成2018年预算公开,高新区政府及18家一级预算单位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已全部完成,公开面达100%。
在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目前,批准服务信息已在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及高新区门户网站公开;批准结果信息已在高新区门户网站及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网公开;招标投标信息已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等网站公开;重大设计变更信息已在高新区门户网站公开;施工相关信息已在各施工现场公开;质量安全监督信息已在福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网、福建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开。
在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已在高新区门户网站公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相关内容;已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公开政府采购领域相关内容;已在高新区门户网站、福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公开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相关内容。
在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已在惠民资金网公开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领域相关内容;已在高新区门户网站公开教育领域及基本医疗卫生领域相关内容;并严格按照春秋季强制免疫制度,及时将每个时段免疫情况上报;已在高新区门户网站公开环境保护领域相关内容;已在高新区门户网站公开公共文化体育领域相关内容。
(3)围绕稳定市场预期加强政策解读
2018年以来,高新区主要领导根据上级部署要求,通过金融机构座谈会、校地座谈会等活动,结合我区工作实际,传达了重要政策、会议及文件相关精神,并协调解决企业合作、项目建设、校地交流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有效推动了全区全面高质量发展。运用传统宣传方式如宣传挡板、宣传栏、LED显示屏等宣传有关方针政策外,还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高新福州”微信公众号的作用,通过运用客观数据、生动实例、漫画、视频、直播等多样化形式对政策进行解读,其中微官网栏目“一抓一促”专题直播访问量累计达21万次。
(4)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
我区已建立舆情回应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一般性舆情由区党群工作部协调处理,重大敏感性的媒体关注舆情及时报告区党工委主要领导,第一时间部署舆情应对工作。在建立完善协调联动工作机制中,定期向区党工委领导班子及各职能部门、南屿镇、村镇办书面通报《舆情专报》,今年已完成5期《舆情专报》,对辖区内的政务舆情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我区不断加强与上级部门、各新闻媒体沟通,对突发事件能够做到快速反应,及时报道,目前,已取得良好舆论效果。并积极开展政务舆情应对工作效果评估工作,建立健全问责机制,对突发舆情事件中新闻发布、新闻报道等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有关责任人,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2.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5)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
根据福州市“一趟不用跑”与“最多跑一趟”清单梳理我区对应事项,已梳理出《福州高新区“一趟不用跑”事项清单(26项)》(初稿)、《福州高新区“最多跑一趟”事项清单(228项)》(初稿)。9月18日在省网办开通审批业务系统,已组织各类窗口人员在省网上办事大厅对两类事项申请材料提交方式、受理情况进行相应修改,对外公开网上申报。同时,已对接中国邮政EMS和网上审批系统,全力推进全流程网办,不断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效率。
(6)提升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能力
在多次比选场地后,我区选择了2号线地铁后庭站出口边、高新大道旁一幢独立的三层楼(高新大道6号)作为新的行政(市民)服务中心,于10月29日正式运行,新中心功能分区科学,一、二层设置了办税大厅、市民服务大厅、行政服务大厅3个大厅,面积3886平方米;共50个窗口,已入驻13个审批服务部门和单位,受理464项行政审批事项,可集中办理社会类、经济类、建设类、市场监管类、便民服务类等多种事项。一、二层共设有4个导办台,3个自助上网区,配备电子显示屏、休息桌椅、无障碍洗手间等便民服务设施,为办事群众提供人性化服务。
我区以企业和群众服务需求为目标,通过推广晋安区“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经验做法,推行“前台一窗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一窗受理”服务模式,依托实体办事大厅和网上办事大厅,整合区各职能部门的办事窗口和审批服务系统为综合服务窗口和网上综合审批平台,努力成为“行政审批项目最少、行政服务效率最高、行政运行成本最低、行政过程最为透明”的地区之一。
(7)优化审批办事服务
根据福州市行政服务标准化要求,以《福州高新区“一窗受理”事项表(464项)》为依据,在区各职能部门配合下对所有事项逐一编制办事指南,列明事项名称、基本编码、实施编码、事项类型、设定依据、行使层级、权限划分、行使内容、实施机构、实施主体性质、受理条件、申请材料等要素信息。目前已完成省网上办事大厅录入工作并在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及福州高新区门户网站上对外公布并在中心取号机上制定相应二维码,为群众办事提供清晰的指引,为窗口提供统一受理、审核申报材料的依据。组织工作人员对发布在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及福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平台上的办事指南进行专项检查,并对咨询电话、投诉电话、办事地址、办事窗口等进行修改。
3.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8)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
我区指定专人负责对高新区门户网站管理,及专人负责12345便民服务平台事项,确保及时回复。我区已于2018年9月30日下发《关于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政府网站建设工作的函》,强化门户网站的管理。
(9)用好“两微一端”新平台
在积极利用省市主流媒体扩大宣传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着力扩大“高新福州”等微信公众号影响力,以事实树立权威性,以生动提高感染力,紧紧围绕高新区“抓项目促发展”“招商2018”专项行动,及时报道征迁交地、项目投产、竣工等进展和节点,做好提振干部精气神的典型宣传;围绕自主创新示范区宣传,打好“高新牌”,扩大高新区的知名度,现粉丝3万人,总阅读量达百万余次。
4.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10)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我区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深刻领会政府信息公开的意义,准确把握政府信息公开的内涵。明确分工,落实职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并利用悬挂宣传条幅、LED电子屏幕滚动宣传标语等形式,向群众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政策。
(11)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
我区积极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宣传学习活动,专人牵头落实日常公开并适时督促、审核,其他科室负责人为配合人员,对外发布的信息一律经过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批同意。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和保密审查程序,做到该公开的信息坚决公开,该保守的国家秘密坚决保守住。
(12)全面推行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
我区已部署开展本级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清单编制工作。将积极配合各相关单位编制《福州市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清单》。
(13)建立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
目前,我区社会事业管理局已下发《福州高新区关于严格各校互联网网站信息发布管理的通知》等文件,开展相关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监督管理工作。
(三)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
通过制定相关制度,对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范围和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对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由办公室严格把关,经分管领导、主管领导审核签阅后在网站予以公开,保证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进行。并要求各部门充分认识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按时完成和落实。
(四)工作组织、机构和人员,工作经费投入情况
根据我区工作实际,由党政办安排人员兼职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管理和发布工作,投入专项工作经费2万元,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提供保障。
(五)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我区结合本区工作的需要和特点,通过高新区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和报纸等渠道,主动、及时发布和更新政务信息。让不同层次的群众通过不同渠道获取信息,进一步拓宽为民服务渠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8年,我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量为32条,历年累计87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2018年,我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为: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1条;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1条;工作信息9条;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18条;年度报告1条;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1条;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1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
信息公开主要通过福州市政府网站和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门户网站向外发布。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政策解读数量
我区已在网站首页设立政策解读专栏,全年政策解读共7篇。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建立重要政策解读机制,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我区积极收集各职能部门的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并适时进行新闻报道。并通过“12345”网站等渠道接受群众意见,坚持每个工作日按时查看。我区新闻中心在微信公众号“高新福州”微官网栏目开设高新民生专题。发布回迁安置专题报道、食品安全专题报道、环境保护专题相关内容,密切关注了市场预期变化,有效把握了政策解读的节奏和力度,主动引导舆论,为推动政策贯彻落实营造良好环境。建立健全网络舆情收集分析制度,对于重点网站、各类新媒体、相关论坛开展网上巡查,及时掌握网上舆论动态。今年已完成5期《舆情专报》,对辖区内的政务舆情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的数量
2018年度我区共受理74件信息公开申请,历年累计143条。受理方式为网站、信函、当面受理,数量居前的申请事项主要涉及高新区2018年度园区规划、土地征收等内容。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
本年度我区共答复67件,其中同意公开22件,部分公开12件,不予公开、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政府信息33件,余7件正在办理。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的主要内容及不予公开原因
“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涉及土地征收公告、建筑工程审批文件等内容,由于申请事项非我区制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七条中确定的“谁制作、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原则,故我区不予公开。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我区受理行政复议1件、维持1件,历年累计数量为2件;受理行政诉讼1件、败诉1件,历年累计数量为2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公开意识、推进公开的自觉性有待进一步提高。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发展尚不平衡,主动公开的深度和广度需要进一步增强。公开形式需要进一步优化,用群众语言解读政策、增加与公众互动交流的能力需进一步加强。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持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研究制定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并做好组织实施。强化对市政府重点工作、重大改革措施的深度解读力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各项制度。规范和完善公开的内容、形式、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该公开的及时公开,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外公开,提高公开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六、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二)附件:《福州高新区管委会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统计表》
福州高新区管委会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统计表
指 标 名 称 |
单位 |
2018年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32 |
87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32 |
87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74 |
143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8 |
11 |
2.网络申请数 |
条 |
12 |
53 |
3.信函、传真申请数 |
条 |
54 |
79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67 |
136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22 |
47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12 |
16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9 |
14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24 |
59 |
接收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2 |
4 |
行政复议数 |
件 |
1 |
2 |
行政诉讼数 |
件 |
1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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