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高新区 时间:2020-01-10 18:2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的通知》要求,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本可从福州市政府网站(http://www.fuzhou.gov.cn)或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门户网站(http://fzgxq.fuzho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科技东路3号;邮编:350002;电话:22880317;电子邮箱:fzgxqzhzx@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区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并向各相关单位印发《福州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州高新区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的通知》(榕高新区办〔2019〕87号),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现就本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加强政策解读,主动引导预期

1.深入解读重要政策措施

(1)及时公开、精准解读政策措施,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市场信心

在高新区门户网站上设有“政策法规”、“政策解读”栏目,及时在相关栏目转发相关法律法规与发布我区的政策法规,并在“政策解读”栏目上进行相关政策的解读工作,发布《权威解读<福州高新区机关事业单位聘用制人员管理办法>》等信息,及时让社会群众知悉相关信息,促进相关政策的落地落实。

(2)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做到“三同步”

积极组织区各单位认真落实好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的发布工作,并安排人员负责政策解读工作,做到“谁起草谁解读”,履行好信息发布职责。

(3)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带头解读政策、及时释疑解惑

切实加强和完善政务公开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分解到各个单位、科室和人员,强化“责任到科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制定相关政务公开制度,做到一般信息的保密审查由区分管领导签字后公开,重要信息由区主要领导签字后公开。

2.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1)做好舆情风险评估研判,制定应对处置预案

制定并严格执行《福州高新区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等相关工作方案。今年三月份,我区举办主题为《网络舆论生态与政务舆情回应》的全区宣传文化系统骨干意识形态培训会,以提升党员干部舆情应对处置能力。

(2)做好重大突发事件舆情风险源头研判,增强回应针对性

不断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研判机制和舆情报送机制。同时成立了由216名政治可靠、经验丰富的网络宣传员队伍,开展网络舆情监控和引导工作,回应群众关切,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疏导网民情绪,引导正确舆论走向。

(3)落实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加强对经济社会热点、办事创业堵点痛点的舆情监测、研判和回应

积极主动引导舆情,面对敏感性信息如学区划片、房屋产权问题,主要领导不回避,主动与群众面对面,化解负面舆情。同时,严格执行《福州高新区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定期向党工委领导班子及区各职能部门、南屿镇、村镇办书面通报《舆情专报》,2019年已完成2期舆情专报。

(4)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信息公开工作

对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复文,做到全文公开。今年已在福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提案办理栏目公开1件人大代表提案信息。

3.增强解读回应效果

(1)推进政策解读形式多样化

积极探索推进政策解读形式多样化,目前,已建立政府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抖音等多个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打造了具有图、文、影、音功效的融媒体政务信息传播形式,有效增加了政策解读多样性。

(2)积极运用新技术和新媒体,扩大传播范围

积极开阔多种形式的公开渠道,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今日头条、抖音等新媒体平台,积极公开相关内容。2019年,我区共有微信公众号5个、微博1个。其中微信公众号“高新福州”信息发布累计1160条,订阅数39853人。

(二)聚焦重点领域,促进政策落实

4.推进重要决策公开

通过建立重大项目协调例会制度,区领导及各职能部门利用周末时间,制定调研方案,召开协调例会,深入项目一线,了解项目进展,协调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具体困难,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帮助。并搭建政企沟通平台,建立了相关微信工作群,及时掌握企业需求。在对谈重点招商项目开展事前对接指导,帮助在谈意向企业在项目选址、环保、用地指标等环节提前对接落实,提高招商项目落地效率。

实行“一个项目,一人转办,一办到底”服务模式,通过对项目提前介入指导、定期例会协调、设立重点项目代办窗口、实时更新进展、整合项目审批相关资料等多种代办帮办方式,为业主单位提供全流程“保姆式”无偿代办服务。目前,代办服务中心代办总项目为105个,其中政府项目37个,企业项目68个(含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样本项目8个),企业代办项目高达64.4%。

5.推进重要部署执行公开

针对福建省数字经济发展专项政策资金和福州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政策补助资金,对园区内享受政策扶持资金的企业进行跟踪审计调查,对存在的部分项目推进缓慢、政策措施配套细则未制定、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部分项目管理不到位等问题,督促相关部门做好整改工作。

6.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

严格落实《福建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结合“放管服”、“双随机一公开”等工作,按照“谁执法、谁负责”的原则,将相关行政执法信息公布在福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和福州高新区门户网站,并将相关部门咨询热线告知群众,做到群众知晓、群众监督,促进三项制度有效贯彻落实。

7.加强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

(1)围绕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

及时发布《关于“e租宝”案集资参与人信息核实登记的通告》等相关文件,明确开展集资参与人信息核实登记工作时间、核实登记流程、核实点分布及对应区域、联系电话,为集资参与人参加信息核实登记提供了便利。

(2)围绕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

2019年度无扶贫任务。

(3)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积极按照《福州市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要求,逐项梳理目标任务,联系区各相关部门,加强沟通联系,落实工作责任,深入实地调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今年以来,我区在高新区门户网站空气质量预报、通知通告栏中公开大气污染防治3条,水污染防治2条。

8.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

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打造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含网上办事大厅),推进“互联网+行政审批”建设。并按照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标准化要求,更新实体办事大厅的电子设备、叫号系统、评价系统等,新增在线查询、预约办理等智能化服务,实现“线上线下”办事一体化。

在完善清单管理系统方面,我区根据福州市直部门公布的市、县、乡级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对本部门事项进行重新梳理,形成《福州高新区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463项)》(含子项811项)。并深入贯彻落实《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实施方案的通知》(榕政综〔2018〕264号)等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最多跑一趟”及“一趟不用跑”事项比例,梳理形成了《福州高新区“一趟不用跑”事项清单(449项)》、《福州高新区“最多跑一趟”事项清单(659项)》,其中“一趟不用跑”事项占比达53.13%,“最多跑一趟”事项占比达77.98%。

在推动网上办事服务事项标准化方面,推进“互联网+行政审批”建设,实现“线上线下”办事一体化。同时,加快办件运转速度,提高办件跟踪管理效率,方便群众查询与监督,最大程度为群众和企业提供高效、优质、便捷服务。为做好省网上办事大厅及电子证照应用工作,根据《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每月通报》情况,组织专门人员对照问题进行自查、整改。

在建立健全新型监管机制方面,我区针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印发了《福州高新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告知承诺制暂行管理办法》、《福州高新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分类管理办法》、《福州高新区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区域评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完善全区工程建设项目专项区域评估工作和审批制度体系,持续推进审批制度改革。目前,已有5个一般社会类项目完成工程规划许可阶段并联审批。

9.强化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

(1)及时公开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

积极发挥政务新媒体优势,及时公开租金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通过“高新福州”“高新党群”等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我区劳动就业动态、求职招聘信息、补贴政策等。目前,已发布各类信息100余条。

(2)做好教育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

积极发挥门户网上线快、用户广的优势,及时公开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的招生工作意见,发布我区编外合同教师招聘公告,促进人才就业的同时也使教育工作更加地公开公平、有序推进。

(3)做好医疗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及时做好拟设立医疗机构的公开公示工作,更好地接收外界群众的监督,并定期发布疾控常识,紧贴民生,倡导健康理念。

(4)推进征地信息主动公开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对相关征地信息公布公开的要求,做好“一批复两公告”公示制度,做到征地信息公开透明。2019年,我区在高新区门户网站“征地信息”栏中主动公开征地信息共6条。

(5)做好公共服务、公益事业、社会救助等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及时将低五保、低保、高龄、失地、临时救助等相关信息上线惠民资金网,内容包括民政、卫计、教育等20类民生方面。

10.细化财政信息公开

细化财政信息公开。及时下达通知,要求区各有关单位及时公开财政信息,明确各单位在预决算公开专栏上线本单位预决算公开的模板、时间和要求。同时,指派专人负责指导各有关单位按照《福建省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要求开展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截至目前,高新区政府及21家一级预算单位已全部在门户网站上完成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和2018年决算公开,公开面达100%。

(三)规范公开平台,优化服务功能

11.推进政府网站优质规范发展

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门户网站(http://fzgxq.fuzhou.gov.cn/)加入福州市网站集群以来,按照市大数据委日常工作要求和《福州市2019年度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精神,做到更新频率高、更新速度快,持续保证高质量内容更新。并向区各单位印发《关于做好福州高新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考核工作的函》,要求区各单位总结2019年维护保障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工作经验,继续做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相关工作。

12.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

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建设在政务公开和公共服务的作用,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健全和规范新闻宣传工作的实施意见》、《“高新福州”微信公众号管理制度》等相关文件,严格规范信息审核制度,执行新闻发布 “三审制”,规范信息编辑、审核、发布流程,落实“先审后发”。通过开通政务新媒体,充分发挥新媒体传播速度快的优势,做好福州高新区的宣传建设工作。

13.推进政府公报创新发展

我区暂无相关任务。

14.加快办事大厅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1)及时梳理并公开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

根据福州市行政服务标准化要求,以《福州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事项清单(初稿)》(含办理项1202项)为依据,在区各职能部门配合下对所有事项逐一编制办事指南,提升办事指南准确度,完善基本信息、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实现统一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等基本要素在市、县(区)统一,并及时公布于区门户网上、省网上办事大厅,以便群众查询。

(2)不断深化“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进一步整合优化实体办事大厅“一站式”功能,加快实现“一个窗口”“一次办理”

为更好地为企业、群众服务,中心积极协调福州青源供水有限公司、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入驻中心窗口,与国家电网福州高新区供电分中心窗口共同打造水、电、气审批一条龙服务。同时,协调公安分局的出入境、户籍、福州高速ETC等入驻窗口,为辖区群众提供出入境通行证、落户、ETC办理等集中便民服务。10月份,区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也正式对外受理业务(工业用地类)。

(3)全面清理整合政务热线电话

按照《福州市“智慧福州”管理服务中心关于各类自行开通电话热线并整合情况进行自查的通知》要求,已全部整合各部门公开的咨询与投诉的热线电话,2019年11月1号起,已全部整合到12345热线电话。

(四)健全制度规范,提升公开质量

15.健全制度规范,提升公开质量

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条例要求和“先试点,后公开”的工作思路,扎实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和相关学习活动。在工作上明确分工,落实职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2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2019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5

0

20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581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2019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72

0

238 

行政强制

25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2019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64

16226.48 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9

 1

 0

 0

0 

 0

9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1 

 0

0 

 0

0 

 7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4 

 1

 0

0 

0 

 0

 2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6

1 

0

0

0

0

 27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4 

 0

 0

0 

0 

 0

 4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3

 0

 0

0 

 0

0 

 2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2 

0 

 0

0 

0 

 0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5

 0

0 

0 

0 

0 

5 

(七)总计

84

 2

0 

0 

0 

 0

8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1

0 

 0

0 

0 

 0

 1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2

2

0

0

0

1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19年,我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离市委、市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三是信息公开更新还不够及时。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明确信息公开的负责机构,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二是通过各种办法扩宽信息公开的渠道,更好地接受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三是大力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宣传活动,增强人民群众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认知度,让人民群众更好地参与到信息公开工作中去。四是督促各有关单位及时更新相关信息,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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