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高新区 时间:2022-01-20 09:5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编制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11月1日至2021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在福州市政府网站(http://www.fuzhou.gov.cn)和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门户网站(http://fzgxq.fuzhou.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并报送福州市档案馆,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科技东路3号;邮编:350002;电话:0591-22880207;电子邮箱:fzgxqzhzx@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福州高新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落实《条例》规定,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现就本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主动公开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主动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政府门户网站政策文件解读发布工作的通知》,并对各部门的政策解读工作做出详细部署。督促我区各部门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并按要求公开在门户网站权力运行栏目。结合“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完善门户网站“网上办事”栏目,为群众和企业提供更高效、便捷的服务。定期更新“园区信息”栏目,将福州高新区优质、最新的信息公开发布,提高公共行政透明度。在高新区行政(市民)服务中心设立政务公开专区,方便群众查阅相关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高新区依申请公开主要涉及征地拆迁和城市建设方面。通过转发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学习依申请公开工作有关要求。同时针对高新区实际情况,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答复文书格式,使我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更具有规范性、实用性、针对性。

(三)政府信息管理

高度重视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完善信息保障机制,制定并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工作的通知》。严格规范信息编辑、审核、发布流程,落实先审后发制度,确保所有上网信息都进行过保密审查,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泄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区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工作。政府网站方面,已将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统一名称和格式,完成规范化改造;政务新媒体方面,建成以“高新福州”微信公众号为主,其它政务新媒体为辅的信息公开发布平台,公开发布相关信息。同时,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工作,通过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充分保障公众的知情权。

(五)监督保障

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考核范围制定并印发福州高新区2021年度政务公开绩效指标考核评估办法》(榕高新区办〔2021〕108号),明确政府信息公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政务信息工作三个方面的考核标准。同时,适时根据省、市相关要求,对考核指标进行调整完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4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26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88

行政强制

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562.99347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4

0

0

0

0

0

2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3

0

0

0

0

0

13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8

0

0

0

0

0

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7

0

0

0

0

0

7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3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31

0

0

0

0

0

3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6

0

0

0

0

0

6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3

0

1

4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政务公开工作的流程有待优化。对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时限要求把握不够到位,仍有一些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流程不够了解,缺少从群众角度考虑问题的意识,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还不够了解。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以更高站位、更严要求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对政务公开工作流程进一步优化。开展政务工作培训,明确内部工作流程的时限要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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