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高新区推进学校 (幼儿园)“明厨亮灶”建设工作的通知
榕高新区市场监管〔2017〕61号

  各市场监管所、各级各类学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提出的促进餐饮业提高安全质量和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管理讲话要求,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加工操作过程,提升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根据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州市教育局转发省食药监局、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榕市场监管餐服〔2017〕934号)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联合制订了《高新区推进学校(幼儿园)“明厨亮灶”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州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福州高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

  2017年10月30日

 

  高新区推进学校(幼儿园)“明厨亮灶”

  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创新监管方式,强化学校(幼儿园)食堂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推动校园食品安全社会共治,进一步提升高新区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根据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州市教育局转发省食药监局、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榕市场监管餐服〔2017〕934号)的要求,结合高新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 工作目标

  通过推广“明厨亮灶”工程建设,将学校食堂的操作间、洗消间、仓储等关键部位“透明化”,使学校食堂食品加工制作核心部位直接展示给广大师生,使“后厨”成为可视、可感、可知的“阳光厨房”,让学校师生可以直观感知、及时监督食堂的环境卫生和切配烹饪、面点制作等各环节真实状况,推动学校食堂全面升级和健康发展,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力争在2018年12月底前全区所有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完成明厨亮灶工程。

  二、推进模式

  主要采用“透明厨房”和“视频厨房”两种推进模式。

  (一)采用“透明厨房”模式:打通食品处理区和就餐之间的墙壁,安装透明玻璃隔断,使师生、家长能够直接观看食品处理区域环境卫生和餐饮食品加工制作全过程,使“后厨”成为可直接看到的“透明厨房”,此种模式简称“透明厨房”。

  (二)采用“视频厨房”模式:在学校食堂后厨粗加工区、切配区、洗消区、主副食库等关键部位安装高清摄像头,在就餐大厅设置电子显示屏,通过视频传输技术,将视频信号传输至食堂大厅显示屏,师生、家长通过视频直播的方式,同步观察餐饮食品加工制作全过程,对餐饮食品制作过程进行实时监督,此种模式简称“视频厨房”。

  各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同一家学校食堂可推广“透明厨房”和“视频厨房”其中一种或两种模式。已推进“明厨亮灶”的学校食堂,可在显著位置或显示屏上方张贴“明厨亮灶,诚信经营”等字样,作为一种宣传、展示的有效手段。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171130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区社会事业管理局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做好前期的调研工作,及时召开学校(幼儿园)“明厨亮灶”建设推进工作会议,统一思想认识,真正把推进“明厨亮灶”建设摆到重要工作日程上来。遴选一批基础设施较好、诚信守法的学校(幼儿园)作为前期推广单位,召开食堂负责人座谈会,宣传此项工作目标、意义、要求和标准。

  (二)重点推进阶段(2017121日至2018531日)。按照工作方案的部署,全面推进学校(幼儿园)“明厨亮灶”建设工作。在推进“明厨亮灶”建设过程中,要按照风险管控的理念,先易后难,以点带面,分类有序推进。可适时召开现场观摩会,学习交流,推广经验,全面推动辖区学校(幼儿园)“明厨亮灶”建设深入实施。

  (三)全面实施阶段(201861日至20181231日)。在前期重点推进取得的成果基础上,及时总结推广经验,通过示范带动,全面实施辖区学校(幼儿园)“明厨亮灶”建设。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学校(幼儿园)“明厨亮灶”建设,是推进校园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学校(幼儿园)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将此项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不折不扣地完成工作指标。要根据本次制定的具体实施方案,周密部署、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稳步推进“明厨亮灶”建设。

  (二)多措并举,紧密结合日常工作。各市场监管所一是要与许可审批工作相结合。对新开办的学校(幼儿园)食堂,要通过“绿色通道”、提供技术指导等政策和措施,鼓励其积极建设“明厨亮灶”。二是要与日常监管工作相结合。督促主体责任意识淡薄、经营条件差的学校(幼儿园)食堂进行升级改造,建设“明厨亮灶”,对不配合进行改造的,增加日常监管频次,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三是要与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相结合。将实施“明厨亮灶”设为量化分级评定的重要指标,促使学校(幼儿园)食堂主动建设“明厨亮灶”。四是要与示范创建工作相结合。将实施“明厨亮灶”设为食品安全示范学校食堂的重要条件,对积极实施“明厨亮灶”的学校(幼儿园),优先推荐为各类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

  (三)因地制宜,分类引导实施。在具体工作过程中,要结合各类学校(幼儿园)的实际情况,引导食堂采用适合自身条件的“明厨亮灶”形式:一是供餐人数较多的学校(幼儿园)食堂,宜采用视频监控式“明厨亮灶”,并逐步通过网络平台向家长、消费者展示其加工制作过程;二是供餐人数较少的学校(幼儿园)食堂,宜采用视频监控式和透明式相结合的“明厨亮灶”。

  (四)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市场监管所和学区要及时组织召开学校(幼儿园)食堂负责人现场动员会,通过现场观摩学习,让食堂经营者了解建设形式和要求,消除畏难心理,积极参与。同时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通过多种途径广泛宣传,让社会公众了解并积极监督,形成推进“明厨亮灶”建设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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