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食品生产企业及从业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南的通知
榕高新区市场监管〔2020〕25号

高新区食品生产企业:

  现将《食品生产企业及从业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南》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州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7月29日

 

 

  食品生产企业及从业人员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指南


  为科学指导食品生产企业落实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特制定本指南。本指南从组织保障、人员管控、重点环节和重点场所防控以及异常情况处置等方面对食品生产企业各环节及从业人员作出疫情防控要求,请所有食品生产企业参照执行,按照有关要求有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一、组织保障

  (一)应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专职人员负责疫情防控工作计划部署和疫情报告,各区域、各岗位人员落实到位、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宜分设专业工作小组,可包括:

  (1)员工情况统计组:负责员工体温监测、隔离诊断、轨迹运动及统计人员变动情况等相关工作;

  (2)场所消毒杀菌组:负责厂区环境的保洁和消毒杀菌;

  (3)防护物资保障组:负责口罩、手套、消毒用品等防护物资的采购、管理和分发工作;

  (4)疫情宣传辅导组:负责对新冠肺炎疫情相关防护知识和信息的宣传与员工心理安抚工作。

  (二)应建立并执行本企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制度和应急预案。

  二、人员管控

  (一)建立上岗员工健康卡制度。企业要做好新进员工近期行程及健康状况登记,建立上岗员工健康卡,切实掌握企业员工流动及健康情况。鼓励新进员工上岗前自愿接受核酸检测。

  (二)加强日常健康监测。应当加强人员出入管理和健康监测,建立全体员工健康状况台账和风险接触信息报告制度,设置测温点,落实登记、测温、消毒、查验健康码等防控措施,实行“绿码”上岗制。

  (三)加强外来人员登记与管理。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外来人员进入,确需进入厂区的,需询问单位、健康状况、接触疫情发生地区人员等情况,通过登记、测温、消毒、查验健康码等措施并佩戴口罩后方可入厂。车辆进出时,门卫值班员、工作人员和司机应当避免不必要的接触。

  (四)加强防控知识宣传。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宣教,引导员工掌握新冠肺炎和其他呼吸道传染病防治相关知识和技能,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加强自我防护意识。

  三、重点环节和重点场所防控

  (一)源头管控。食品生产企业应当结合一品一码追溯体系建立健全全程追溯机制,做好食品转运存放区域、运输工具、货物外包装及其他相关用品用具的清洁和消毒。尤其是肉制品加工企业,除了做好索票索证和进货查验记录外,进口畜禽肉类食品还应当具备《核酸检测合格证明》方可入厂生产。

  (二)通风换气。普通厂房优先选择自然通风,如条件不具备可辅以机械通风。密闭厂房应当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和空调系统供风安全,采用全新风模式,关闭回风系统。空调通风系统应当定期进行检查、清洗、消毒,确保运行清洁安全。

  (三)生产过程防护。

  1.生产车间

  (1)作业人员进入车间需更换工作衣、鞋,对手部进行消毒后入场(有踏脚池的还应走过踏脚池)。

  (2)每班工作结束后必须对加工场地的地面、墙壁、排水沟以及设备、工器具和操作台进行彻底清洗消毒。

  2.包装车间

  (1)作业人员进入车间需更换工作衣、鞋,对手部进行消毒后入场(有踏脚池的还应走过踏脚池)。

  (2)包装车间每天工作完毕后,用无腐蚀性的消毒剂对作业环境进行消毒。

  3.冷库

  冷冻或冷藏产品必须堆放在清洁平滑的垫板或货架上,垫板或货架应当经常清洗消毒。。

  4.化验室

  (1)化验室应当有防潮、防蝇、防尘的设备。墙面、地面应当定期清扫消毒。

  (2)化验室的空调应当定期进行检查、清洗、消毒,确保运行清洁安全。

  (四)生产过程防护。

  1.会议管理。应当控制会议频次、规模、时间,提倡采取网络视频、电话等线上方式召开会议和培训,确需开展现场活动的,需按规定向企业相关部门申请。参会人员需做好个人防护。会议过程中至少每小时进行一次开窗通风,确保人员之间的间隔在1米以上并按要求佩戴口罩。

  2.就餐管理。员工食堂应当设置洗手设施和配备消毒用品,采取错峰用餐、分散就餐等措施,减少人员聚集,用餐时避免面对面就坐,避免与人交谈。

  3.宿舍管理。员工集体宿舍应当严控入住人数,原则上每间不超过6人。宿舍应当设置可开启窗户,定时通风,每日至少开窗通风2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对通风不畅的宿舍应当安装排风扇等机械通风设备。盥洗室配设洗手池和消毒用品,定时清洁。

  4.公共区域消毒。安排专人对办公区域、会议场所、宿舍及其他人员活动场所和相关物品定时清洁消毒,如门把手、楼梯扶手、电梯按键等频繁接触部位应适当增加消毒次数。

  四、异常情况处置

  (一)核酸检测阳性样品的处置措施。一旦接到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通知有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的样品,企业应当根据当地要求对相关物品和环境采取及时应急处置,迅速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在专业人员指导下采取对相关物品临时封存、工作场所进行消毒处理和对可能接触人员及时开展核酸检测和健康筛查等措施。相关物品按照医疗废弃物集中转运处理,应当使用双层黄色垃圾袋盛装,封口严密,避免运输过程溢洒或泄露。参与相关物品清运工作的人员应当做好个人防护,建议穿戴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手套、防护服、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或防护面屏、工作鞋或胶靴、防水靴套等。

  (二)员工出现异常状况的应急处置。

  1.企业应当设立隔离观察区域,员工出现可疑症状或排查发现为密切接触者时,企业应当及时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配合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居家医学观察,并按要求封闭其所在工作场所以及员工宿舍等生活场所,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同时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对其活动场所及使用物品进行消毒。

  2.企业一旦发现病例,必须实施内防扩散、外防输出的防控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疫点消毒等工作,并对该员工作业的工作场所及其加工的禽肉类进行采样和核酸检测。根据疫情严重程度,暂时关闭工作场所,待疫情得到控制后再恢复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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