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服务业稳增长的若干措施
时间: 2026-03-06 10:43
 福州高新区关于促进服务业稳增长的若干措施

修订稿

 

为有效促进我区服务业稳增长、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现提出以下措施:

一、鼓励限额以下商贸企业和规模以下服务业企业转型升级

20251月1日起,所有当年新增的限额以上商贸企业(以下简称:限上企业)和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以下简称:规上企业),每新增一家给予企业一次性补助10万元(商业综合体给予一次性补助30万元),补助资金不与企业纳税挂钩。享受一次性补助和追加奖励的新增限上企业和规上企业必须在申报入库后至申请奖补期间正常经营且按国家统计报表制度要求及时报送统计报表。

新增的限上企业和规上企业均包含月度新增和年度提升新增两种类型企业。

、其他事项

1.上述措施按“就高不重复原则”,省级、市级已经补助的,区级只补助不足部分。

2.本措施自2025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12月31日

3.本措施由区商务局负责解释。

来源: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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