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我局在区党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树牢法治思维、提升法治能力,积极推进财政法治建设,奋力谱写法治建设财政新篇章。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项目标责任
我局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狠抓责任落实,齐抓共管,务求实效。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担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和其他局成员各司其职,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局成员配合抓的工作局面,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二是积极配合各部门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联系沟通密切,情况反映及时,有问题随时解决。
二、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合力确保社会稳定
今年以来,我们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根据财政工作实际,强化措施,充分发挥财政部门职能作用,努力构建社会保障体系。在税收入库不均衡的情况下,多方筹措资金,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需要,对行政执法等部门所需的经费,给予财力上的支持和保障。一是将执法相关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建立专项资金,及时拨付经费,专款专用,并做到行政执法经费与罚没收入完全脱钩,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得到有效贯彻。2021年安排执法相关经费预算432.92万元。二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保障重点供给。把保障运转支出放在首位,优先给予安排,截至2021年11月实际支出276.87万元。
三、构筑保障机制,确保法治建设工作有序开展
(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将高新区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信息相关内容公开在高新区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严格依照程序对预公开信息进行签批,全方位对财政相关规章制度、业务工作、工作动态、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等方面信息进行网上公开。
(二)依法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为提高12345市民服务热线的办理效率与办理质量,我局时刻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工作原则,高度重视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及时解决群众在12345便民服务平台上反映的一些诉求、呼声、期盼较高的问题。如关于医保办理、企业暴力催款问题等,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待。
(三)强化依法依规,增强督查实效。全面履行财政监督职责,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开展“1+X”专项督查,进一步规范单位财务管理。强化部门主体责任,提高部门预决算公开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健全信息披露制度,做好舆论宣传和相关解释工作。在财政投资评审方面,已制订《福州高新区政府投资性项目建设工程预(决)算委托审核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根据通知明确收件要求,并将收件条款对外张贴公告,明确办理标准及要求。
(四)依法进行金融风险防控。规范我区金融业态,保护合法合规企业开展业务,打击各类金融违法违规行为,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和大规模群体性事件两个底线,建立和完善监管长效机制,实现规范与发展并举,创新与防范风险并重,促进我区金融行业有序健康发展。
(五)强化机关法治学习工作。我局机关党支部精心组织,深入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和执行《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和党中央新制定出台的其他党内法规文件。把学习贯彻《条例》和《规定》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切实落实到每一名党员头上,全面协调推进学习贯彻工作的开展,针对学习重点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目标,靠实责任,确保学习贯彻推进有力。领导干部以身作则,主动学习,理解其要义、吃透其内涵、掌握其重点。
四、存在的不足
2021年,我局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财政干部职工的法律知识积累还有待进一步的提高。我局干部职工平时多以学习会议、开展的活动为主,在自学法律知识方面的自觉性还不够。二是普法到全民的广泛性还有待进一步深入。我局开展的下基层普法活动还不够,要进一步创新内容、形式和载体,大力开展下基层普法工作。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严格对照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认真排找差距、分析原因,围绕法治财政建设中的短板领域和薄弱环节,认真查找问题原因,细化整改举措,做好问题的整改工作。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迈上新台阶、取得新成效。
福州高新区财政金融局
2021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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