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高新区政法办公室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时间: 2024-01-29 16:59

  2023年以来,区政法办在区党工委、管委会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司法局的精心指导下,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任务,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全区工作大局,扎实推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助推行政执法质效齐升

  1.持续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扎实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处罚、行政许可事项均在规定时间内在政府网站公开。2023年以来,及时公布已办结的行政执法案件共888件,其中行政处罚171件,简易程序案件717件,共公开“双随机”抽查企业19家、行政处罚决定书6份。二是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行政执法过程通过书面文字、照片、录像等形式记录,制作案卷、证据卷页、刻录光盘、电脑存储,对行政执法过程全记录并留档,确保每次行政执法有记录、有归档,案卷齐全完整。三是推动实施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区行政执法部门法制审核人员占执法人员总数超过6%,法制审核制度得到落实,2023法制审核案件171件。

  2.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一是严格贯彻“有件必备”基本要求。依法落实报备主体责任,确保报备时效,自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布之日起30日内及时报送备案,推动“有件必备”落到实处。二是认真把好“有备必审”质量关。采取逐条查找依据,分析条文内涵,对照条文精神,加强和文件制定部门交流沟通等方式,从制定主体、制定程序、制定内容的合法性三个方面进行严格审核,对审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及时纠正,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三是建全动态化精细化管理机制。建立合法性审核台账,对已审核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登记,实现可追踪回溯。每年定期对现行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并将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公布在高新区门户网站。截至目前,我区登记备案审查的规范性文件共计29件,进行法治化审核的规范性文件共计22件。

  3.持续推进“减证便民”行动。对证明事项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和清理,无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列编福州高新区实行告知承诺制的政务服务事项和证明事项目录15项。根据《关于调整福州高新区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的通知》,将更新调整后实行告知承诺制的政务服务事项和证明事项目录及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在高新区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布。

  4.积极推进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建设。积极推进我区各行政执法单位政务外网接入和终端配置、单位和执法人员统身份认证平台及闽政通(政务版)激活、单位电子印章、单位数字证书、执法人员个人数字证书发放。全区共26家行政执法单位,已全部完成省一体化大融合执法平台建设工作,南屿镇共计录入6件行政检查案件。组织各行政执法单位统一参加省一体化大融合执法行政执法平台视频会议,学习平台门户功能和系统应用,积极配合推进平台试运行工作。

  (二)全力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1.扎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设立行业性调解委员会9个,乡镇调解会2个,村(居)调委会31个,配备调解员151人,专职人民调解员4人。设立“法官调解工作室”“老兵调解工作室”“法学教援工作室”,成立高新区知识产权调解中心,调解知识产权纠纷2件。成立e体+律师调解中心4个,配备专职律师10名,调解治安案件468件,调解率99.8%。

  2.行政复议纠错功能不断强化。认真贯彻落实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能,在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妥善化解行政复议,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全区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56件,已办结50件,其中驳回22件,撤销2件,责令履行1件,维持4件,终止6件(为申请人申请撤回而终止),不予受理15件。

  3.积极推进安置帮教工作。认真落实安置责任制,无缝衔接30人,其中基层政府和司法所接回14人,村居社区和家庭接回16人,全部落实了帮教措施和帮教责任人。落实“三帮一”帮教小组措施,按要求对安置帮教对象进行调查摸底。2023年,南屿司法所共接收261名回归社会的刑满释放人员,已安置261名,安置率100%,列入帮教261名,帮教率100%,达到了预期控制目标。

  4.社区矫正工作质量不断提升。2023年,南屿司法所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73人,解除社区矫正对象132人,南屿司法所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856人,累计解除社区矫正对象702人,目前在册154人,其中暂予监外执行1人,假释2人,管制1人,缓刑150人,患严重疾病1人,未成年人2人。定期开展大排查大走访专项活动,大力排查隐患并妥善解决,未发生脱漏管现象。

  (三)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增强群众法治获得感

  1.推动职能部门法律顾问全覆盖。按要求推动全区各职能部门和乡镇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2023年以来,区法律顾问列席党工委会议17次、主任办公会议以及区管委会主任组织召开会议16次、副主任组织召开的专题会及临时会议28次。审核各类纪要、合同等文件17份,出具法律意见书6份,发出律师函7份,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

  2.发挥“一村(居)一法律顾问”作用扎实开展法律咨询、普法讲座等工作。结合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宣传节点,南屿司法所组织“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对我区350名“法律明白人”和村两委干部开展宪法、民法典等法律知识培训,为乡村基层治理注入了法治活力。累计开展法治宣传10余场,法治讲座3次,发放宣传材料6000余份,解答各类咨询200余人次。

  3.推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依托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立公共法律援助服务咨询窗口,为经济困难群众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进一步提升我区法治化营商环境。自公共法律服务窗口设立以来,共安排律师值班68次,接受群众、企业现场咨询96人次。

  (四)不断强化普法依法治理,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1.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制定下发了《福州高新区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实施办法》,编制《福州高新区2023年“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了重点普法任务、重点宣传的法律法规规章、重点普法对象、普法责任单位等,形成可量化、可考核的责任依据,形成全区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

  2.开展法律“七进”活动。一是开展普法进机关进单位活动。结合实际,通过“三会一课”等形式,推动全体干部职工主动学法普法,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2023年以来集中订购分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学习材料,不定期组织集体讨论,提升政法工作人员业务知识与能力。

  二是开展普法进乡村活动。2023年以来,我办联合区直各职能部门、南屿司法所、南屿派出所、南屿法庭等单位在双龙村、五都村等村(居)开展宪法、民法典等普法宣传进乡村活动12场,组织“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对350名“法律明白人”开展宪法知识培训。

  三是开展普法进社区活动。结合民法典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等宣传节点,我办牵头,联合区直各职能部门和南屿镇、村镇办“蒲公英”普法志愿者,分别走进翔龙花园、博海湾社区、高新区万达广场、中海寰宇天下小区、两园安置房等多个社区开展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10余场,发放宣传册及宣传品5000余份。

  四是开展普法进企业活动。深入园区高新技术企业、文化娱乐场所、景区等企业开展普法宣传30家次,面向场所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等普及各行业相关管理条例,开展普法宣传。

  五是开展普法进校园活动。2023年5月,联合教卫局组织各中小学5000余名师生通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主题法治班会课、国旗下的讲话,邀请法治副校长宣讲等多形式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师生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自觉性,引导师生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12月,全区各中小学积极参与全国“宪法伴我们成长”歌曲传唱活动和“宪法晨读”活动,引导学生们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不断推动青少年宪法学习宣传教育走深走实。

  六是开展普法进网络活动。充分发挥新媒体在法治宣传中的作用。2023年以来,依托“高新政法办”等微信公众号发布宪法、民法典等法治宣传相关推文10余篇,普及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提升民法典宣传覆盖面和宣传效果。

  3.抓住重要节点做好普法宣传。2023年4月,结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主办了以“国家安全是安邦定国的重要基石”为主题的国家安全教育展,提升全区居民安全意识。5月,结合民法典宣传月,积极开展“民法典宣传进园区,‘典’亮法治化营商环境”系列民法典宣传教育活动。通过进园区企业开展普法讲座、组织“法律明白人”骨干与人民调解员代表旁听庭审、开展民法典进社区集中宣传、“民法典点亮LED显示屏”活动等方式开展普法宣传,增强辖区群众的法治观念,提高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社会认知度和影响力,有效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10月,开展“有福之州 平安之城”2023年平安建设集中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单与宣传品、摆放宣传展板、悬挂横幅、现场讲解、提供法律咨询等方式,向群众普及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国家安全、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知识,提升群众参与平安建设的积极性,营造浓厚宣传氛围。12月,牵头组织以“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为主题的宪法宣传健步走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册和宣传品、讲解法律知识、合唱宪法歌曲、趣味的互动等方式,向群众普及宪法知识,传递宪法精神。2023年以来,共组织普法宣传活动10余场,受教育群众10000余人次。

  4.继续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按要求组织培养乡村“法律明白人”,开展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农村普法骨干、“法律明白人”的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处事能力,充分发挥其在提高乡村法治素养、维护乡村群众合法权益、预防和化解农村社会矛盾、促进“三治融合”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截至目前,全区共培养“法律明白人”1826人。

  二、存在不足

  2023年,我办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法治建设推进力度不平衡不充分依然存在,分众式精准普法能力有待增强,法治宣传教育有待深入开展。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持续加强法治政法建设工作。全面贯彻落实法治高新区建设“一规划两方案”,推进“八五”普法规划,继续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发挥一村(居)一法律顾问作用,全面推进法治乡村建设。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积极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相关法治宣传活动,推动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学习宣传。

  二是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化项目推进,便于群众通过网上、掌上获得法律援助服务。联合针对辖区企业、各类群体的法律需求,提供多领域、多样化、精准性的法律服务。拓宽法律服务便民利民渠道,努力提升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

  三是全面贯彻实施新行政复议法。加大新法宣传力度,引导群众优先自愿选择行政复议方式解决行政纠纷,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继续攻坚行政调解,优化各类调解资源,努力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格局。

来源: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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