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南屿镇在上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重点中心工作,紧扣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明确的目标任务,结合我镇实际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法治政府建设放在党委和政府发展全局中统筹谋划,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现将本镇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扎实推进基层法治建设
镇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有关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围绕行政执法、行政公开、行政权力监督、普法宣传等主要工作,推动各单位、部门和村(居)依法治理工作。明确基层法治建设机构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定位。落实镇党委、镇政府工作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南屿镇27个村(居)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抓好推进基层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以“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为总抓手,制定工作责任清单,从时间、内容、人员上落实普法责任制。
(二)加强政务和政府信息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南屿镇将政务信息公开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抓手,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要求政府或部门的信息一律公开,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保障公众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设立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点,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负责信息公开工作,镇党委、政府定期公开工作信息情况。根据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范申请公开的办理流程,使受理标准更加明确、受理过程更加规范。2023年在南屿镇招投标平台上公开简易招投标38宗,南屿镇政府及南屿镇27个村(居)均有政务公开、财务公开等依法公开制度。
(三)规范行政执法活动,推动公正文明执法
1、进一步扎实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南屿镇政府严格按照《福州高新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和《福州高新区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福州高新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福州高新区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配备办法》《福州高新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等相关规定,规范和监督行政执法行为,促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
2、进一步落实基层执法平台建设。我镇根据福州市司法局、福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委员会《关于推动省一体化大融和执法平台建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明确平台建设任务。我镇现有委托行政执法人员均为正式干部,且持证上岗,并由上级部门统一培训。全镇各行政执法部门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行政权力,加大对违法建设、安全生产、道路交通、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的行政执法力度,全面履行行政职能,本年度全镇执法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四)持续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示范点建设
目前,南屿镇27个村(居)均配备了10名法律带头人和5名法律明白人;并与福州大成律师事务所签订了法律服务协议书,建立了有效的一村一律师考核制度;做到“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的转变,让老百姓可以零距离享受到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实现法律进农村常态化。2023年至今我镇共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活动10场,其中法治讲座5场,邀请“一村一律师”为村两委干部、党员、法律明白人开展以案释法讲座、解答法律咨询、提出法律建议等,切实增强村两委干部的民主法治观念,零距离服务农村经济发展,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需求。
(五)做好普法宣传活动,增强群众法治意识
南屿镇通过省司法厅打造的“蒲公英”法治品牌与各村日常普法宣传相结合,充分运用社会力量开展有效的公益普法,破解普法力量不足问题,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4.15国家安全日、5月民法典宣传月、“6·26”国际戒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等宣传节点在商场、安置房等人流密集场所为干部群众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宣传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累计共发放宣传资料110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1200多人次,各村LED横幅等有效投放宣传标语330多条,发放宣传品5000余份,进一步增强辖区群众的法治观念。
(六)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为全面落实普法规划,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建立法治、德治相结合的社会治理体系,我镇在双龙、中溪村建设两处法治公园,在仙踪寺,旗山森林人家建设两处法治长廊;要求各村必须配备法治宣传栏,做到定期张贴通俗易懂的法制宣传挂图,增强了法制宣传栏的观赏性,宣传围绕中心,注重实效性,便于广大群众较好地了解和掌握相关法律知识。
(七)建立健全纠纷化解机制,维护社会安定稳定
全镇共设有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28个,其中镇调解会1个,村(居)委会27个,共有人民调解成员126人。2023年来,我镇共调处矛盾纠纷580起,成功化解577起,人民调解成功率99%,其中镇调委会66起,成功调解65起,成功率98%。调解的主要内容包括房产纠纷、土地纠纷、邻里纠纷、婚姻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等问题,挽回经济损失人民币900万余元。
二、存在不足
今年以来,我镇在市委、市政府、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下,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和特点,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仍存在不足之处。例如: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不够、普法宣传受众群体单一,依法行政相关制度有待完善等。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继续加强法制培训、普法教育,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意识
1.要深入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不断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切实加强法律培训,努力提高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增强领导干部的法法律意识,牢固树立法律权威至上、法大于权、权力服从法律的观念,善于在发展经济,管理社会事务、协调处理矛盾等问题上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
2.要时刻抓好群众的普法教育。重点做好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利用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大力宣传法律知识,让群众学法、懂法、守法,增强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
(二)加强政务信息透明度,强化行政监督
要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增强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向群众公开各行政行为的法律政策依据、具体的办事程序,利用各种渠道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三)进一步完善法治政府建设
1.紧紧围绕“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法治政府的总体建设目标,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政务服务系统,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管,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加强在法律监督下依法实施政府行为,完善法治政府建设。
2.进一步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示范点建设,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维护基层稳定服务群众中的作用,引导法律顾问积极参与村务管理、新农村建设,切实发挥作用、化解基层矛盾,争取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预计今年全镇各村(居)法律明白人数量达到户数的50%;并持续做好“蒲公英”法治品牌建设,不断改进和创新普法理念、机制、方式,继续完善普法志愿者体系,努力将“法治种子”播撒到全镇每个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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