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项目建设,我局在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的基础上,组织编制完成了《福州高新区南屿东编制单元NYD-E-13-1、NYD-F-06-1等地块(五后溪上游段河道建设工程/防洪排涝工程一标段)控规动态维护》《福州高新区两园南、北单元LYB-G-20、LYN-B-02等地块(南井溪)控制性详细规划动态维护》《福州高新区高岐湖南、南屿东编制单元GQHN-D-03、NYD-G-07等地块(元峰河、后山溪)控制性详细规划动态维护》《福州高新区两园北片区LYB-I-26、LYB-I-27地块控规动态维护》等4个控规动态维护方案。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用地管理的实施意见》(榕政办〔2020〕29号)等有关规定,将成果予以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28日(10个工作日)。公示期限内,本动态维护所涉及项目利害关系人若对该项目调整有意见或申请听证,应在公示期内书面向我局反映或提出申请,逾期提出异议或要求听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权利。
来信请寄地点如下:福州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办公地点:福州市上街镇海西园创业大厦十楼,邮政编码:350100。来信请注明“规划意见与建议”。
附注:1.书面反馈(申请)意见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
2.书面意见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附件:1.福州高新区南屿东编制单元NYD-E-13-1、NYD-F-06-1等地块(五后溪上游段河道建设工程/防洪排涝工程一标段)控规动态维护公示稿
2.福州高新区两园南、北单元LYB-G-20、LYN-B-02等地块(南井溪)控制性详细规划动态维护公示稿
3.福州高新区高岐湖南、南屿东编制单元GQHN-D-03、NYD-G-07等地块(元峰河、后山溪)控制性详细规划动态维护公示稿
4.福州高新区两园北片区LYB-I-26、LYB-I-27地块控规动态维护公示稿
福州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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