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领导介绍
程晓林(支部书记、局长、一级主任科员):主持全局工作,分管预算科、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谭志高(支部副书记、四级主任科员):分管党建工作、综合科。
李晓成(总会计师):分管业务科、协管预算科。
熊卫红(四级主任科员):分管金融办、国资科。
二、机构职能
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金融局对应市财政局、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金融工作办公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医疗保障局。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财税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我区财政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全区财政发展战略、规划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政政策;研究拟订区对乡镇的财政体制方案。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有关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等规章制度;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区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管委会委托,向闽侯县财政局报全区和区本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由闽侯县财政局汇总并向闽侯县人大报告;组织拟订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三)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
(四)贯彻执行中央的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制定和执行区级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区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资金管理工作;管理区级财政专户;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五)负责制定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参与拟订国有企业资产管理相关制度。
(六)负责办理和监督区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区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区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七)贯彻执行政府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的指导意见,降低国有企业杠杆率。制定全区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统一管理全区政府外债,制定基本管理制度。
(八)负责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贯彻落实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九)牵头起草全区农村综合改革规划、方案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和推动农村综合改革工作。
(十)研究拟订本区金融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本区企业融资工作,协调推进企业上市和并购重组;协调推动企业发行公司债券等债务融资工具;指导、推动创业投资基金、股权(产业)投资基金规范发展;协调金融机构综合运用各种金融工具和平台,为重点工程、主导产业、重要区域发展和中小企业发展提供融资支持服务。
(十一)受理医保经办政务服务事项十大主项(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变更登记、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信息查询和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备案、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疗费用手工(零星)报销、生育保险待遇核准支付、医疗救助对象待遇核准支付、医药机构申请定点协议管理、定点医药机构费用结算)(29子项)中除暂不受理事项外的对外事项。(暂不受理事项:职工在职转退休、外伤备案、医疗机构申请定点协议管理、零售药店申请定点协议管理、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费用结算、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费用结算。)
(十二)承办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组织机构
根据主要职责,区财政金融局设6个内设科室,分别为综合科、预算国库科、经济业务科、国库支付中心、财政投资评审中心、金融工作办公室和国有资产管理科。
四、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科技东路3号
联系电话:0591-38265901
传 真:0591-38201565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夏令时)、2:30-6:00(冬令时)。
负 责 人:程晓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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