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领导介绍
郑昌议(中心主任):负责市政管理服务中心全面工作。
二、机构职能
根据市委编办《关于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所属部分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榕委编办﹝2016﹞28号)文件精神,设立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管理服务中心,为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所属相当副科级事业单位,由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执法局管理。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市政道路(桥梁、隧道、照明)、城市园林绿化、城市环境卫生的管理养护及相关设施管理维护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二)拟订市政道路(桥梁、隧道、照明)、城市园林绿化、城市环境卫生的管理养护及相关设施管理维护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编制市政道路(桥梁、隧道、照明)、城市园林绿化、城市环境卫生的管理养护及相关设施管理维护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管理养护计划,经批准后实施。
(四)承担市政道路、桥梁、隧道、照明等市政基础设施管理养护的责任。
(五)承担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养护的责任。
(六)承担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养护的责任。
(七)承办区管委会交办的相关事项。
三、组织机构
市政管理服务中心设有综合管理科、市政管理科、园林绿化科、环卫保洁科等4个内设机构。
四、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福州市高新区马排村马州378号
联系电话:0591-62339182
传真:62339183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夏令时)、2:30-6:00(冬令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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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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