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国际人才港(一期)项目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现建设单位福建榕发旗山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因优化设计需要,申请对该项目总平及屋面塔冠设计方案进行局部调整。为进一步提升城市品质,加强公众参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规定,现将福州国际人才港(一期)项目总平与建筑景观调整后的设计方案进行公示,征询公众意见,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福州国际人才港(一期)项目位于闽侯县上街镇建平村,旗山大道西侧,明德路南侧。用地面积52587.29㎡,用地性质为商业商务混合用地(B1_B2)。容积率:2.8以下(含2.8);建筑密度:38%以下(含38%);绿地率:35%以上(含35%);建筑高度:200米以下(含200米)。
根据建设单位报送的规划设计方案,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194458.49㎡,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为145545.62㎡,主要功能为商务办公、酒店及其配套用房、商业、设备用房;地下室建筑面积约为48912.87㎡,主要功能为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酒店后勤用房及设备用房。屋面处建筑主体高度198.90米,建筑外立面玻璃幕墙顶(塔冠)最高点218.0米不变。
二、建设单位、设计单位:
建设单位:福建榕发旗山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福州市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主创建筑师:杨旭
规划主要内容发布在福州高新区网站,网站网址:http://fzgxq.fuzhou.gov.cn公示期间为2024年1月4日至2024年1月12日(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限内,如您对该项目总平与建筑景观设计方案有意见表达,应在公示期内书面向我局反映或提出申请(联系电话:0591-62335903)。来信请寄地点如下: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点:闽侯县上街镇海西园创业大厦十楼,邮政编码:350100。来信请注明“规划意见与建议”。
附注:书面反馈(申请)意见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书面意见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附图:
1.项目区位图
2.总平面图
3.效果图
4.资质证书
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
202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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