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行“互联网+监管模式,遏制企业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净化建筑市场环境,优化市场资源配置,经研究,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资质批后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闽建许〔2020〕5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我局开展对高新区2022年度审批通过的工程勘察、设计、建筑业、监理企业资质开展随机抽查。
一、核查范围
1.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在福州高新区城乡建设局通过新申请、延续、转移、升级、增项、分立、合并等方式获取建筑业资质的本区建筑施工、工程勘察、设计、监理企业资质,按不少于总量的10%随机进行核查;
2.根据《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撤回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告知书》(岚审批撤〔2023〕3号)文件要求“在核查期间资质迁出的,由迁入地资质证书颁发部门负责资质动态核查”,于平潭行政审批局核查期间迁入高新区的8家企业,本次一同核查;
3.经12345投诉,增检建筑类企业30家、设计企业4家。
二、核查时间
第一批次: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6月20日,工程施工企业76家。
第二批次:2023年6月9日至2023年8月20日,工程施工企业62家。
监理设计批次:2023年8月21日至2023年11月10日,工程监理企业3家,工程设计企业55家。
截止至整改期限结束,仍未达到资质核查标准要求的。我局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第二十八条规定,撤销其企业资质证书,现一并公示。
附件:1、2023福州高新区建筑业企业第一批资质撤销清单
2、2023福州高新区建筑业企业第二批资质撤销清单
3、2023福州高新区企业监理设计资质撤销清单
福州高新区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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