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州清华紫光科技园——多层厂房区6-1#~6-3#、6-5#~6-13#、6-15#~6-18#厂房、3#楼及地下室规划条件核实变更的公示
时间: 2024-01-12 14:53

  由福州紫光高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福州清华紫光科技园——多层厂房区6-1#~6-3#、6-5#~6-13#、6-15#~6-18#厂房、3#楼及地下室项目已建设完成,现向我局申请规划条件核实。经核对竣工测量图纸及审批图纸,发现存在与原审批不符的情况,考虑未超过原规划许可审批的计容建筑面积等经济技术指标,为支持企业,我局拟对该项目按现状验收。

  现将具体调整情况公示如下:

  一、6-1#~6-3#、6-5#~6-13#、6-15#~6-18#厂房、3#楼:各栋楼原审批岩板颜色确认变更为黄色熔岩板。

  二、3#楼:部分外立面变更。

  三、6-1#~6-3#、6-5#~6-13#、6-15#~6-18#厂房:部分“空调机房”变更为“开水间”。

  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将该事项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规划主要内容发布在福州日报2024年1月13日版面及福州高新区网站(网站地址http://fzgxq.fuzhou.gov.cn),公示期为2024年1月12日至2024年1月21日。公示期10天,在公示期限内,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或申请听证,应在公示期内书面向我局反映或提出申请(联系电话:0591-62338322)。来信请寄地点如下:福州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点:福州市上街镇海西园创业大厦十楼,邮政编码:350100。来信请注明“规划意见与建议”。

  附注:书面反馈(申请)意见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3:59,逾期视为无效意见。书面意见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并提供可证明为相关利益人的资料。

 

  附件:1.设计变更前后对比图

     2.建筑占地、绿化及停车位略图

 

  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

  2024年1月12日

来源: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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