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有害生物防制企业:
根据《福州市除四害条例》和《福州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除四害专业服务组织备案权限的通知》(榕爱卫办〔2023〕13号),从2024年1月1日起,高新区爱卫办按属地管理原则,接受属地相关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备案申请。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的范围
1.拟在我区备案的有害生物防制服务企业,需要在我区市场监管部门注册,营业范围必须有除四害项目相关内容。
2.拟在我区备案的有害生物防制服务企业,在我区必须有固定办公场所,必备药械和安全的仓库(药械和鼠药务必分不同仓库放置);同时必须具备提供相关服务所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相关管理制度。
3.本办受理的备案项目为鼠、蚊、蝇、蟑螂病媒生物预防控制。
4.由于备案需要派员开展现场审核,故暂不接受异地备案申请(有关异地备案,以福州市爱卫办的规定为准)。
二、申请备案企业需要提交的资料
1.申请备案企业申请报告;
2.福州高新区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备案登记表;
3.营业执照复印件(随带副本原件以便核对)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随带原件以便核对);
5.经营场所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随带原件以便核对);
6.经营场所、库房位置图、平面图以及现场照片;
7.专用药物和器械清单;
8.目前已承接服务项目清单;
9.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名单(附培训合格证明);
10.服务机构病媒生物防制管理制度(含操作程序和方案、仓库管理制度、施工单、合同范本等);
(备注:以上所有资料复印件、打印件均需调整为A4规格,加盖公章,并扫描成PDF,拷贝到U盘和纸质材料一并送高新区爱卫办备案)
三、备案流程
1.准备材料:申请人提前向高新区爱卫办了解备案相关事项,了解需要准备的资料清单,索取电子版备案登记表,并按照相关要求准备有关文件和证明材料。
2.提交申请:申请人需向高新区爱卫办提交申请报告,申请报告需要用申请单位红头文件纸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交申请时同步提交其他相关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
3.初步审核:申请人提交申请报告和相关材料后,工作人员会现场对申请进行审查,并对相关材料进行核对。如果相关材料完整并符合要求,工作人员会与申请人约定现场核实的时间。
4.现场核实:通过初审后,高新区爱卫办按约定时间,派员(2人)到申请企业进行现场核实。
5.备案审批: 现场核实后,工作人员对相关材料有关的核对、核实情况进行汇总,填写《高新区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备案审批表》,提交分管领导和主要负责人审批。审批后,予以登记备案,并在当月月底在高新区人民政府网站上予以公示。(本备案不发纸质版的备案证或备案书以政府网站的公示为准)
6.后续管理:备案单位需认真履行备案后的义务,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开展有害生物防制工作,同时将防治效果和情况定期向高新区爱卫办报告。高新区爱卫办将加强对备案单位的监管,如有发现备案时存在弄虚作假、日常工作不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群众或业主单位强烈不满且屡次不改的,将予以注销备案。
四、其他事项
1.请按照要求认真填写资料,并确保相关资料准确、真实,如有不实将不予备案。
2.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待查。
3.纸质资料请用文件袋装包,并标明公司全称和送备案时间;所有纸质资料需扫描成PDF格式,拷贝到U盘和纸质材料一起送我办备案。
4.所有提交我办的电子文档外文件名均需要在规范文件名前面标注“****年**月**公司备案”。
5.联系人:周惠珊;联系地址:福州高新区创新园二期17号楼310;电子邮箱:fzgxqwjj@126.com;联系电话:0591-38201350;邮编:350100。
附件:1.福州市高新区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备案登记表
2.高新区爱卫办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备案审批表
福州高新区爱卫办
202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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