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准,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 编号: |
宗地2024挂(工业)15号 |
宗地面积: |
11999.93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上街镇新洲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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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2.0以上(含2.0),3.0以下(含3.0) |
建筑密度(%): |
30%以上(含30%),45%以下(含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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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率(%): |
15%以上(含15%),20%以下(含20%) |
建筑限高(米): |
80米以下(含80米) |
土地用途: |
工矿仓储用地—工业用地(食品制造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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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 强度: |
不低于300万元/亩 |
保证金: |
252万元 |
土地估价备案号: |
3502524BA0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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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税收 |
海西园按照不低于200万元/亩/年进行考核 |
土地现状: |
净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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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
1260万元 |
加价幅度: |
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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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10月08日09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4年10月18日16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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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竣工时间 |
自土地交付之日起9个月内开工;开工三年内竣工 |
二、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宗地2024挂(工业)15号竞买人范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食品制造业的企业法人,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相关文件。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10月08日至2024年10月16日到闽侯县上街镇科技东路8号创业大厦10层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4年10月08日至2024年10月16日到闽侯县上街镇科技东路8号创业大厦10层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6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4年10月16日16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 福州高新区行政(市民)服务中心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出让土地红线内涉及地下资源(如河砂等)、埋藏物和市政公共设施均不属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范围,严格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涉及多余砂石料资源的应执行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多余砂石处置工作的通知》(榕自然综〔2022〕641号),对工程建设项目自用后确有结余的砂石应由高新区管委会以公开方式进行有偿处置,处置所得收回国有,具体由区直相关职能部门负责落实监管。
(三)本宗地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并在签订土地出让合时同步签订履约监管协议。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履约监管协议的,取消竞得人资格,并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
(四)本公告与挂牌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挂牌文件为准。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闽侯县上街镇科技东路8号创业大厦10层
联 系 人:张炜晟、杨丽君
联系电话:0591-62338315
开户单位: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福州高新区支行
银行账号:对公钱包ID:0042000398021337
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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