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福建智合电子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福建智合电子有限公司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成,现向我局申请规划条件核实。经核对竣工测量图纸及审批图纸,发现存在与原审批不符的情况。为支持企业发展,我局拟对该项目按现状验收。
现将具体调整情况公示如下:
一、总平面:项目南侧非机动车停车场地位置调整。
二、2#楼:L-A轴立面二至屋面层C-J轴处、1-1轴剖面图二至屋面层1-9轴处局部外立面由深灰色涂料变更为浅灰色涂料。
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将该事项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规划主要内容发布在福州日报2024年10月10日版面及福州高新区网站(网站地址http://fzgxq.fuzhou.gov.cn),公示期为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0月19日。公示期10天,在公示期限内,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或申请听证,应在公示期内书面向我局反映或提出申请(联系电话:0591-62338322)。来信请寄地点如下:福州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点:福州市上街镇海西园创业大厦十楼,邮政编码:350100。来信请注明“规划意见与建议”。
附注:书面反馈(申请)意见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3:59,逾期视为无效意见。书面意见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并提供可证明为相关利益人的资料。
附件:1、设计变更前后对比图
2、建筑占地、绿化及停车位略图
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
2024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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