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重点企业招收台湾青年来榕就业补助实施办法>等八条细则的通知》(榕人社综〔2022〕92号)的附件5《台湾青年来榕就业创业住房租金补贴发放实施办法》,补助对象为毕业5年内到福州市就业创业的台籍高校毕业生、应聘到在榕省属事业单位、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台湾青年(18-45周岁)。申请人按季申报,可在每个季度的第一个月,申请人按规定申请上一季度的住房租金补贴。住房租金补贴标准为2000元/月/人,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2024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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