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州高新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采用标准招标文件等事宜的公告
时间: 2024-11-27 08:46

  我司承担的建设项目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采用招标方式,招标工作均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 

  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均采用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的《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22年版)》和《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标准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2020年版)》,并依据省市住建部门相关管理规定编制。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未印发标准招标文件的其他类型项目,由招标代理机构参照相关招标文件进行编制,经我司法律顾问审核后报行业主管部门审定,行业主管部门审定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布招标公告。 

  为了更加准确、完整的体现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的内容,根据《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22年版)》专用本的相关要求,招标文件中附带《材料设备品牌表》,该表格系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过程中参考的材料设备品牌,供投标人作为投标报价的参考。对于材料设备品牌,已按照范本在招标文件的技术标准和要求章节注明以下内容: 

  “投标人中标后应在参考品牌中选择一种进行采购和施工。在工程施工中遇到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后可更改相应材料设备的品牌,并按实调整主材(设备)价格。 

  1.参考品牌材料设备的市场采购价与招标控制价确定的价格(简称招标人价格)差异大,将给承包人或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如:市场采购价高于招标人价格的,或者市场采购价低于招标人价格30%的; 

  2.参考品牌材料设备的供货商之间存在协商抬价的; 

  3.参考品牌材料设备的供货无法满足本项目工期的要求。 

  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总包单位可以向我司书面申请更改相应材料设备的品牌,并附上品牌厂家资料,我司收到申请后按相关程序组织人员对材料档次、品质、参数及价格进行综合判定 

  今后,我司会严格要求造价咨询机构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时,按省市印发的相关文件进行编制。如后期我司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合同等有描述不规范之处,欢迎大家监督告知,以便我司更加规范招标行为。 

  为共同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方便接待来访企业,我司设有参考品牌材料商接待点,供应商有意向参与我司建设项目的,可与我司接待人员联系。联系人:郑芳超,电话:0591-22878805。 

  特此公告 

    

    

  附件:1.《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22年版)》 

     2.《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标准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2020年版)》 

     

    

   福州高新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7日     

来源:高投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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