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两园搬迁安置楼(一期)项目总平、管综及建筑设计方案于2010年9月经评审通过。现建设单位福州新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因安置需求及相关专业规范变化,申请对该项目总平面图进行变更,因项目立项需要,同步对项目名称进行调整,调整后的项目名称为两园搬迁安置房一期。考虑到实际安置需求且相关调整符合土地出让合同,并根据2024年10月31日高新区专题会议精神,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调整方案,现将具体调整内容公示如下:
一、规划指标调整内容
调整前指标:实用地面积117780.67㎡;总建筑面积460251.2㎡;计容建筑面积401367.6㎡,不计容建筑面积58883.6㎡;建筑占地面积25640.3㎡;建筑密度21.77%,容积率3.408,绿地率30.1%;机动车停车位1587辆,非机动车停车位11225辆。
调整后指标:实用地面积117780.67㎡;总建筑面积460488.4㎡(其中已建建筑总建筑面积391617.26㎡,新建建筑总建筑面积68871.14㎡);计容建筑面积400926.07㎡(其中已建建筑计容建筑面积345035.36㎡,新建建筑计容建筑面积55890.71㎡);不计容建筑面积59562.33㎡(其中已建建筑不计容建筑面积46581.9㎡,新建建筑不计容建筑面积12980.43㎡);建筑占地面积24394.41㎡;建筑密度20.71%,容积率3.4,绿地率33.1%;机动车停车位1642辆,非机动车停车位10483辆。以上规划指标仅为控制指标,最后以工程规划许可证为准。
二、总平面图调整内容
1.住宅户型根据安置需求及相关专业规范重新设计,1#、2#、7#、24#楼由原塔式住宅调整为板式住宅;
2.1#、2#楼建筑层数由30层调整为33层,7#楼建筑层数由30层调整为31层,24#楼建筑层数由27层调整为33层,建筑高度根据层数变化相应修改;
3.在1#楼与7#楼之间增设PT1#楼设备用房,在24#楼南侧增设PT2#楼设备用房。
以上调整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相关规定,现将该事项进行批前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主要内容发布在福州日报2025年2月15日版面及福州高新区网站,网站网址:http://fzgxq.fuzhou.gov.cn 公示期间为2025年2月15日至2025年2月25日(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限内,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或申请听证,应在公示期内书面向我局反映或提出申请(联系电话:0591-62335903)。来信请寄地点如下: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点:闽侯县上街镇海西园创业大厦十楼,邮政编码:350100。来信请注明“规划意见与建议”。无异议、异议不成立或未要求听证的,我局将依法予以审批。
附注:
1.附图仅为示意图,以最后审批的为准。
2.书面反馈(申请)意见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
3.书面意见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附件: 两园搬迁安置房一期项目调整前后总平面图(见福州高新区网站)
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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