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行“互联网+监管”模式,遏制企业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净化建筑市场环境,优化市场资源配置,经研究,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资质批后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闽建许〔2020〕5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我局于2024年6月21日至2025年3月20日开展企业资质动态核查。
截止至整改期限结束,共计121家企业(详见附件)仍未达到资质核查标准要求的。我局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第二十八条规定,撤销其企业资质证书。
附件:第二批次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撤销清单
福州高新区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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