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福建鸿达信息通信服务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中鸿达物联设备制造生产基地已建设完成,现向我局申请规划条件核实。经核对竣工测量图纸及审批图纸,发现存在与原审批不符的情况。为支持企业发展,我局拟对该项目按现状验收。现将具体调整情况公示如下:
一、总平面图:局部绿地、堆场、非机动车停车场地布局微调。
二、厂房屋面平面层:原电梯机房取消,变更为无机房电梯;地坪标高调整取消台阶。
三、厂房外立面:局部线条颜色调整,白色铝板删除,新增灰色铝板。
以上变更详见附件。
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将该事项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规划主要内容发布在福州日报2025年7月15日版面及福州高新区网站(网站地址http://fzgxq.fuzhou.gov.cn),公示期为2025年7月15日至2025年7月24日。公示期10天,在公示期限内,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或申请听证,应在公示期内书面向我局反映或提出申请(联系电话:0591-62338322)。来信请寄地点如下:福州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点:福州市上街镇海西园创业大厦十楼,邮政编码:350100。来信请注明“规划意见与建议”。
附注:书面反馈(申请)意见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3:59,逾期视为无效意见。书面意见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并提供可证明为相关利益人的资料。
附件:1、设计变更前后对比图
2、绿化面积、停车位计算略图
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
2025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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