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建中源医药有限公司仓储项目规划条件核实变更的公示
时间: 2025-08-13 09:28

  由福建中源医药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福建中源医药有限公司仓储项目已建设完成,现向我局申请规划条件核实。经核对竣工测量图纸及审批图纸,发现存在与原审批不符的情况。为支持企业发展,我局拟对该项目按现状验收。

  现将具体调整情况公示如下:

  一、总平面图:1#仓库北侧增设停车位。

  二、1#仓库:一层平面13轴交E轴检测车间隔墙取消;二层平面卫生间位置调整,三层卫生间调整到六层;屋面层出屋面位置增设台阶。所有建筑外立面局部铝合金线条修改为真石漆;其中1-13轴外立面百叶尺寸缩小。

  三、分拣车间:所有建筑外立面局部铝合金线条修改为真石漆。

  四、员工宿舍:一层平面北侧无障碍坡道位置调整、厨房餐厅隔墙微调;所有建筑外立面局部铝合金线条修改为真石漆;其中8-1轴外立面一层增设竖井、A-E轴外立面窗槛墙灰色变更为白色。

  五、门卫:所有建筑外立面局部铝合金线条修改为真石漆。

  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将该事项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规划主要内容发布在福州日报2025年8月13日版面及福州高新区网站(网站地址http://fzgxq.fuzhou.gov.cn),公示期为2025年8月13日至2025年8月22日。公示期10天,在公示期限内,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或申请听证,应在公示期内书面向我局反映或提出申请(联系电话:0591-62338322)。来信请寄地点如下:福州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点:福州市上街镇海西园创业大厦十楼,邮政编码:350100。来信请注明“规划意见与建议”。

  附注:书面反馈(申请)意见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3:59,逾期视为无效意见。书面意见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并提供可证明为相关利益人的资料。

  附件:1、设计变更前后对比图

               2、建筑占地、绿化面积略图

  

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

  2025年8月12日

来源: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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