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各相关企业、专利代理机构:
为规范2023年度知识产权扶持资金申报管理工作,保障各项扶持政策落地见效,提升知识产权创新创造、服务管理水平,决定启动2023年度知识产权相关扶持政策申报材料收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相关单位严格遵照执行、按时报送。
一、收集范围
本次奖补事项时间范围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具体包括:
(一)培育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
对新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新认定为省级、市级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给予奖补。
1.申报条件:新认定国家级、省级、市级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
2.申报材料:
(1)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奖励申请表(附件1);
(2)国家级、省级、市级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批文(证书复印件)。
(二)支持提升知识产权质量
对获得中国专利奖金奖和优秀奖的专利,获得省专利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专利,获得福州市专利金奖和专利优秀奖的专利权人给予奖补。
1.申报条件:获中国专利奖金奖和优秀奖,省专利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市专利金奖和专利优秀奖的专利权人。
2.申报材料:
(1)各级专利奖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2);
(2)中国专利奖金奖和优秀奖,省专利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市专利金奖和专利优秀奖获奖证书或批准文件。
(三)贴息补贴
对福州高新区推荐的列入福建省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项目的同一笔贷款予以配套贴息。
1.申报条件:列入福建省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项目。
2.申报材料:
(1)福建省知识产权局批文;
(2)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配套资金申请表(附件3)。
(四)专利保险资助
对企事业购买专利保险所支付的保险费用予以配套资助。
1.申报条件:获福州市专利保险保费补贴的单位。
2.申报材料:
(1)市知识产权局批文;
(2)专利保险资助申请表(附件4)。
(五)贯标认证奖励
对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且列入福州市贯标计划的单位给予奖励。
1.申报条件:列入福州市贯彻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的培育企业名单,且在一年内通过“贯标”第三方认证机构认证的企业。
2.申报材料:
(1)市知识产权局批文;
(2)通过专利贯标第三方认证证明材料;
(3)知识产权贯标企业补助申请表(附件5)。
(六)专利运营或专利导航试点企业奖励
对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专利运营或专利导航试点企业的单位,给予奖励。
1.申报条件: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专利运营或专利导航试点企业的单位。
2.申报材料:
(1)国家级、省级专利运营或专利导航试点企业认定文件;
(2)专利运营或专利导航试点企业补助申请表(附件6)。
二、申报主体及条件
(一)申报主体
1.在高新区正常经营且依法纳税的企业;
2.符合政策申报条件的其他相关单位(含专利权人)。
(二)核心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需具备良好的经营业绩、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拥有较强市场开拓能力、较高经营管理水平和持续创新能力的管理团队,无行政处罚或违法不良记录;
2.符合各具体扶持政策明确的申报条件;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申报:
(1)在享受政府财政资助中有严重违约行为的;
(2)发生重大税收违法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行为正在被有关行政机关立案查处或者因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理、处罚的;
(4)生产经营活动中有不诚信记录的;
(5)2023年度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存在安全隐患但拒不整改、恶性投诉事件或弄虚作假被查处的;
(6)其他不适宜资金支持的事项。
(三)材料规范
1.所有申报材料一式二份,统一用A4纸打印,直接装订或胶装,每页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2.需同步提供申报事项信息的电子文档(PDF格式,与纸质材料一致);
3.复印件材料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所有材料需按“基本材料+专项材料”的顺序整理归档,确保齐全、规范、真实有效。
三、材料报送相关要求
(一)报送时间
本次材料收集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3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送地点
联系人:知识产权科。
联系电话:0591-62085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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