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0月福州高新区财税收入形势
时间: 2019-11-29 11:00

  一、2019年1-10月财政收支情况 

  (一)1-10月财政收入支出情况 

  1-10月,高新区财政总收入21.88亿元,完成收入计划的88.1%,比增7.9%。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34亿元,完成收入计划的85.5%,比增7.8%。其中:税收收入10.85亿元,比降低3.9%;非税收入3.49亿元,比增73.1%。1-10月,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87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44%,比降9.51%。 

  1-10月,政府性基金收入41.95亿元,比降17.29%。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41.78亿元,主要是融侨置业、衡越置业、中梁兴置业、厦门悦圻、正祥置业及济霖医疗科技等6幅土地出让收入。1-10月,政府性基金支出25.63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34%,比降38.11%。 

  二、1-10月财政收入运行主要特点和问题 

  1-10月我区“抓项目促发展”经济指标--地方财政收入得分满分7分(基本分5分+加分项2分),增长率县区排名第五,完成率县区排名第六,增量排名第四。我区享受“六税两费”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2431户,占征管户数的47.2%,受减半征收“六税两费”等系列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影响,我区税收收入增长缓慢。 

  (一)分部门、分乡镇完成情况 

  税务局组织收入18.40亿元,完成收入计划的85.2%,比增0.7%;财政局及其他部门组织收入3.49亿元,完成收入计划的106.8%,比增73.1%。 

  分乡镇完成情况来看,南屿镇完成13.95亿元,完成收入计划的80.7%,比5.6%;村镇办完成4.45亿元,完成收入计划的103.6%,比增27.9%。 

  (二)分行业完成情况 

  1-10月税收收入主要集中在房地产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制造业等四大行业,税收分别达到12.46亿元、1.51亿元、1.46亿元和1.12亿元,占比分别为67.3%、8.16%、7.88%和6.04%。从收入增减幅度来看,制造业税收增幅达到1.92倍。制造业增长幅度较大主要是去年同期受退还兆元光和智恒科技等制造业企业留抵增值税额政策的影响,上年基数较低,剔除增值税留抵增值税额政策的影响,比增3.2%。房地产业跌幅较大达9.71%,主要是受房价调控政策影响。一是房价增幅受限导致入库土地增值税清算收入骤减,二是部分楼盘受网签进度影响,房地产交易产生的契税收入下降。 

  (三)分企业完成情况 

  1-10月纳税百强企业纳税额14.41亿元,占税收总收入的77.8%,较同期下降4.6%。从纳税百强企业的行业分布和税收贡献度来看,税收主要集中在房地产行业,企业占比26%,税收贡献占比56.25%。百强企业中纳税额千万以上企业仅26家,纳税额11.96亿元,占税收总收入比重的64.60%;百强企业中纳税额亿元以上企业仅中海地产和群升置业2家,纳税额4.13亿元,占税收总收入比重的22.28%。 

 

  

  (四)分税种完成情况 

  1-10月,高新区税收总收入18.4亿元,比增0.8%。税性收入占比(全口径)为84.47%,比降5.58个百分点,比全市平均低0.65个百分点。其中,主体税种收入(含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及个人所得税等)完成13.61亿元,比增10.17%;地方小税种收入4.77亿元,比降18.57%。 

  在主体税种中:增值税收入完成7.00亿元,比增44.83%,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为38.08%;企业所得税收入完成5.98亿元,比降9.0%,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为32.52%;个人所得税收入完成0.64亿元,比降33.20%,占总收入比重为3.47%。在地方小税种中:土地增值税收入完成2.20亿元,比降30.6%,占税收总收入比重11.97%;契税收入完成1.24亿元,比降13.1%,占税收总收入比重6.75%。其余地方小税种收入零星,占税收总收入比重均在3%以下。 

  税收总收入主要依托增值税拉动增长,受系列房价调控政策影响,土地增值税和契税降幅较大,导致地方级税收收入呈现负增长态势。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全力组织财税收入,确保完成财政收入任务 

  通过收入任务分解,将压力和责任传导下去,切实加强与乡镇、人行、税务部门的协作,及时了解税源增减因素和行业发展趋势,加强税源预测与分析,确保收入任务的完成。 

  预计全年财政总收入完成24.84亿元,完成年初计划的100%,比增4%;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6.61亿元,完成年初计划的100%,比增4%。预计2020年全年财政总收入完成25.59亿元,比增3%;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7.13亿元,比增3%。  

  (二)强化税收管征工作,促进招商引资成果转化 

  在招商引资上争取实力较强、前景较好的大企业和大项目落户我区,实现规模产业加速聚集,拉动税收增长。强化税收征管,及时掌握新入驻企业的相关信息,对已入驻海西园、两园而未移交高新区税务部门管征的企业,要加紧做好移户工作;加大对流转税(含增值税和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等重点税种和房地产、建筑安装等重点行业以及重点税源企业的税源监管推进稽查信息化建设,加强税收风险分析,有针对性地开展定向稽查和税收专项检查。目前,已入驻高新区尚未迁户的企业29家,2019年1-8月税收流失约3.63亿元。 

  (三)涵养税源,培植新兴增长点 

  调整产业结构,鼓励百强企业做大做强的同时,结合我区实际,整合资金落实发展总部经济等一系列扶持政策,重点加大对高新技术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现代服务业等第三产业的支持力度,推动税源可持续发展。 

 
来源: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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