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州高新区2021年村集体经济项目资金安排的公示
时间: 2021-07-02 15:31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0118)文件精神,我区财政金融局已向南屿镇人民政府拨付2021年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补助资金150万元,用于支持双龙村、五都村、南前村3个村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补助。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2021年7月2日至7月8日),欢迎公众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591-62337095

 

 

 

               福州高新区农林水局

               2021年7月2日

来源: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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