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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预下达2021年乡村振兴试点示范第二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1〕23号)文件精神,我区农林水局已向南屿镇人民政府拨付2021年乡村振兴试点示范资金10.37万元,用于支持双龙村省级乡村振兴试点示范项目。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2021年9月5日至9月11日),欢迎公众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591-62337095
福州高新区农林水局
2021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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