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福州高新区财政预算方案
时间: 2018-02-02 18:46

    2017年,在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的坚强领导下,财政收入超额完成任务,重点支出得到有力保障。2017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1.63亿元,比增11.4%,完成收入任务的101.3%;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3.77亿元,比增13.4%,完成收入任务的103%。

  2018年,财政工作将认真贯彻落实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的部署,争取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达到23.36亿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达到14.88亿元,预计两项收入指标增幅达到8%(详见附表1)。现就2018年财政收支预算初步安排情况汇报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

  按照现行财政体制测算,2018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88亿元,上级补助收入0.96亿元,上解支出0.15亿元,预计一般公共预算可供安排财力为15.69亿元(不含省市专项补助资金、上年结转结余,详见附表2)。相应安排一般公共预算预算支出15.69亿元,其中:

  主要支出情况如下:

  1、法定支出7.85亿元,比增290%

  (1)教育支出5.83亿元,比增271%

  (2)农林水支出0.65亿元,比增284%

  (3)科学技术支出1.37亿元,比增396%

  2、民生支出1.71亿元,比增119%

  (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09亿元,比增251%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事务支出0.81亿元,比增150%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0.47亿元,比增95%

  (4)节能环保支出0.21亿元,比增146%

  (5)住房保障支出0.13亿元,比增26%

  3、城乡社区支出1.68亿元,下降84%。主要是2017年土地出让收入不足,财政投资建设项目和土地开发支出转入一般公共预算列支。预计2018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充足,一般公共预算主要用于满足机关正常运转和各项民生投入,因此,城乡社区支出大幅下降。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安排

  2018年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计划50.03亿元,比增2980%。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48.36亿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1.5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0.18亿元。相应安排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0.03亿元(附表5):

  1、土地出让成本支出22.63亿元,主要项目有:

  (1)征地拆迁支出17.84亿元:土储中心征地补偿支出4.43亿元;园指挥部征迁补偿支出5.5亿元;两园指挥部征迁补偿支出5.15亿元; 南屿小城镇指挥部征迁补偿支出2.76亿元

  (2)土地报批费用0.32亿元

  (3)耕地增减挂钩指标费用4.03亿元;

  (4) 征地和拆迁工作经费0.44亿元。

  2、民生项目支出2.38亿元,其中:

  (1)马保棚户区改造项目支出1.5亿元

  (2)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0.69亿元

  (3)村集体发展基金支出0.19亿元

  3、财政投资建设项目支出16.77亿元,其中:

  (1)安置房回购6.4亿元;

  (2)两园新药创制中心回购1亿元

  (3)两园道路工程1.33亿元。

  (4)小城镇建设指挥部建设项目支出2.11亿元

  (5)高投公司溪源花园一期、旗山苑、旗山大道景观工程、浦上西桥头路口改造工程等共计5.93亿元

  4、股权投资8亿元

  (1)国有资本营运公司资本金投入3亿元

  (2)新南公司、高投公司股权投入5亿元

  三、财政专户收支预算安排

  2018年财政专户收入计划0.02亿元。主要是在财政非税专户管理的学费、住宿费等各项教育收费0.02亿元。2018年财政非税专户支出安排0.02亿元。教育系统收入0.02亿元按规定全部安排用于学校公用经费。

  四、失地农民保障金专户收支预算安排

  2018年失地农民保障金缴交收入计划0.69亿元,2018年失地农民保障金发放支出安排0.2亿元。

来源: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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