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5年预算收支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
2025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42.75亿元(含11、12月入闽侯库部分共4.07亿元),比增6.2%,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15亿元(含11月、12月入闽侯库部分共2.12亿元)比降8.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94亿元。
“三保”预算支出3.96亿元,其中:保工资(人员经费)支出2.02亿元,保运转(公用经费)支出0.14亿元,保基本民生(扶贫、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卫生健康、村级支出和其他基本民生)支出1.8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5.93亿元,比降52.4%。动用上年债券结余2.24亿元,新增专项债券15.5亿元,相应安排政府性基金支出13.26亿元。
(三)地方政府债务
全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额度16.51亿元,涵盖产业园、安置房、人才公寓、城中村改造、卫生院、市政道路、水系治理、污水处理以及电力迁改等领域216个建设项目。截至2025年,全区地方政府债务余额61.22亿元(其中,自求平衡专项债券50.22亿元,土储债0.23亿元,置换债券2.56亿元,特殊再融资债券7.2亿元,再融资债券1.01亿元),均控制在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内,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二、2026年预算草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
全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预计为10亿元,全部为地方级税收分成收入。按照财政管理体制测算,可动用财力为10亿元,相应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亿元。其中:
1、重点功能支出科目安排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4亿元,主要是各项基本业务费;
科技支出2.81亿元,主要是各类科技政策资金;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3.71亿元,主要是各类惠企政策支出;
2、经济分类支出情况
2026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支出10亿元,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0.77亿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0.58亿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1.49亿元,对企业补助5.87亿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69亿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44亿元,其他支出0.16亿元。
(二)三保支出
“三保”预算支出1.76亿元,其中:保工资(人员经费)支出0.3亿元,保运转(公用经费)支出0.13亿元,保基本民生(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0.09亿元。其他刚性支出1.24亿元(主要为债务付息0.44亿元、编外长聘人员经费0.65亿元)
(三)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申报计划
全区已储备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4个,拟申报地方政府债券额度1.63亿元,均为产业园项目。
三、2026年高新区财政政策重点
坚持创新产业升级和高质量引领发展,全面优化营商环境
落实企业扶持政策,优化营商环境,积极落实一揽子惠企纾困政策,优化营商环境。安排资金5.87亿元,用于引导企业提质增效,支持产业更高质量发展,发展总部经济、数字经济、平台经济,支持软件产业、生物医药产业、商贸服务业、物流行业,引育高新技术企业,加大分段研发补助,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创造的良好发展环境。安排引进人才专项经费0.67亿元,通过兑现人才奖励政策,吸引高层次创新人才,以人才促创新促提升促发展。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1亿元,用于支持引导基金、产业发展基金,赋能园区企业创新发展。
积极争取专项债券、超长期特别国债及中长期融资,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始终把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作为财政工作重点,密切跟踪国家宏观政策导向,结合高新区经济发展实际,根据新增债券发行政策,科学论证、积极申报,认真谋划新增债券需求项目。2026年,重点聚焦产业园区建设,积极组织区直各部门、下属国有企业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同时,我局将积极组织区下属企业对接政策、商业性银行及金融机构,争取企业债券和中长期融资贷款,助力园区建设发展。
2026年,我们将在党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锐意进取,真抓实干,只争朝夕,不负韶华,扎实做好各项财政工作,为全力推动我高新区经济高质量赶超发展提供坚实财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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