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92383部队营区给水管线工程抽取告知书
时间: 2019-06-14 10:29

  抽取告知书

  1. 项目条件

  本项目中国人民解放军92383部队营区给水管线工程已由  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管理委员会 专题会议纪要〔201999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州新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本项目已具备施工条件,现采用简易抽取办法确定承包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工程建设地点: 高新区南屿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为1412093元

  2.3. 发包范围和内容: 

  1)发包范围:本项目主要施工内容为中国人民解放军92383部队营区给水管线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发包内容:本项目主要施工内容为中国人民解放军92383部队营区给水管线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 工程预算造价及其组成:预算价为1412093元 ;

  发包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发包价为1270883元 ;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3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我省或我市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设计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承包单位资格要求

  3.1. 本发包项目要求承包单位应当为 高新区小规模工程承发包企业候选名册 施工(市政) 中的企业。

  4. 抽取确定承包单位方法

  4.1抽取时间:201962015点30分 到 16点30分

  4.2抽取地点:福州高新区行政(市民)服务中心二楼第一开标室

  4.3抽取方法:                (公开随机抽取)              

  注:在抽取承包单位过程中,如出现由于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失误、设备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抽取结果的,抽取的承包单位无效,应当重新抽取。

  5. 合同类型

  本发包项目采用的合格类型:   (固定总价合同)  

  承包单位应当在确认函发出之日起28天内就包干范围内的工程量向建设单位提出核对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对包干范围内的工程量无异议;经核对,工程量有变化的,由双方确认后应在施工合同中对合同价款做相应调整。(适用于固定总价合同)。

  6. 合同签订

  承包单位在收到确认函后   7  天内,就派代表与建设单位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

  合同付款条款:工程竣工并经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合格后,发包人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0%;工程完成结算,并经高新区财政评审中心审核后付清余款。工程款全部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承包人支取工程款时应向发包人提交在高新区税务部门完税后同等金额的正式发票。

  7. 履约担保金额和形式

  7.1履约担保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10%

  7.2履约担保形式:以现金转账或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的方式提交

  7.3履约担保期限:履约担保有效期应持续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日止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和抽取结果在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官网-政务公开-公共资源配置-工程招投标版块发布。

  9.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福州新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闽侯县南屿镇两园新药创制中心23层  邮编:350109

  电子邮箱:184293199@qq.com

  电话:0591-22816270                     传真:0591-22816280

  联系人: 蔡荣

   

  行政服务中心名称:福州高新区行政(市民)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高新区高新大道6号

  联系电话:0591-22192313

   

  建设单位监督部门名称:福州高新区规划建设局

  地址:福州高新区科技东路8号创业大厦五楼

  联系电话:0591-62338323

   

来源: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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