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闽侯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福州市闽侯县大学城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项目征收土地启动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范围、目的
1.拟征地面积:39704.73 平方米(约59.56亩)
2.征地范围:东至 污水处理厂一、二期 、
西至 村庄 、
南至 浦上路 、
北至 村庄 。
具体位置详见规划选址红线图。
3.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上街镇马保村 。
4.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 福州市闽侯县大学城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 , 为政府组织实施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其他事项
拟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9月30日由福州高新区村镇管理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对该项目地块进行土地现状调查,勘测定界和清点确认,涉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建、抢种,违反规定抢建抢种的地上附着物及农作物青苗不予办理补偿登记。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特此公告
福州高新区管委会 闽侯县人民政府
2020年8月19日 2020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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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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