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高新区管委会 闽侯县人民政府 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榕高新区征启公告〔2021〕26号
时间: 2021-11-24 16:28

 

为实施闽侯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南屿镇柳浪村3号用地项目征收土地启动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范围、目的

1.拟征地面积:56530.38平方米(约84.8亩)

2.征地范围:东         村庄          

西        智慧大道       

        流洲溪         

    柳浪村2号用地    

具体位置详见规划选址红线图。 

3.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南屿镇柳浪村、流洲村  

4.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 南屿镇柳浪村3号用地 , 为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其他事项

    拟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后至2021年11月15日由南屿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该项目地块进行土地现状调查,勘测定界和清点确认,涉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本公告公示期为十个工作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建、抢种,违反规定抢建抢种的地上附着物及农作物青苗不予办理补偿登记。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南屿镇人民政府组织签订协议等征地前期工作。

特此公告

 

附:规划选址红线图

 

 

福州高新区管委会           闽侯县人民政府

          2021年923

来源: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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