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0月25日-2021年11月0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62338319
传 真:0591-62338319
通讯地址:闽侯县上街镇科技东路3号
邮 编:350108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精密光学元件生产线三期增产项目 |
福建省福州市生物医药和机电产业园4#一层、二层、四层 |
福建富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
福建蓝天碧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年实际新增生产3240万个光学元件 |
1、雨、污水实行分流。注塑冷却水、工装清洗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清洗废水、反渗透浓水依托污水处理站(厌氧+好氧生化)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送往大学城污水处理厂处理。 2、车间有机废气收集后通过“干式过滤器+等离子活性炭一体机”处理后由30m高排气筒排放。 3、应合理布置产生噪声的设备,并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应达标。 4、固体废物应分类管理。注塑废品、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废过滤袋等一般工业固废外售回收利用;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抹布等危险废物应按规定收集并储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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