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高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2年01月04日)
时间: 2022-01-04 17:4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01月04日-2022年01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62338319

  传  真:0591-62338319

  通讯地址:闽侯县上街镇科技东路3号

  邮  编:350108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福州盘屿中医骨科医院中成药生产项目

福州高新区生物医药和机电产业园福建省晟天模具制造有限公司5#楼5层

福州盘屿中医骨科医院

深圳市百达环保科技公司

年产补骨丸12万粒、活血散2万袋、活络膏3万帖、林如高正骨水12000瓶

  1、雨、污水实行分流。原料浸泡废水、设备的清洗水、洁净区地面清洗水、实验室后续废水经厂区内拟建的生化处理设施处理后、洁净衣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纯水制备浓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大学城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2、项目粉碎、过筛工序粉尘经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收集后通过2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烘干、浸泡、渗漉、搅拌、浓缩工序废气及实验室废气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2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下丹混合废气通过碱液喷淋装置处理后引至25m高DA003排气筒排放。

  3、应合理布置产生噪声的设备,并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应达标。

  4、固体废物应分类管理。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工业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实验室过期试剂及化学品废包装物、实验室初次清洗废水、定期更换的喷淋废液等危险废物应按规定收集并储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合格品、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滤渣、药渣、污水处理设施污泥随生活垃圾一起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来源: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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