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高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2年02月08日)
时间: 2022-02-08 17:2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02月08日-2022年02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62338319

  传   真:0591-62338319

  通讯地址:闽侯县上街镇科技东路3号

  邮   编:350108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福州飞净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物试剂生产项目

福州高新区生物医药和机电产业园7#楼四层厂房

福州飞净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福建致诚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产生物缓冲液500吨、标准溶液300吨、细胞染色液100吨、组织固定液100吨、多肽试剂100千克

1、雨、污水实行分流。配液用纯水不外排,纯水制备用水、二次清洗水与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大学城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2、溶剂挥发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通风橱专用管道引至楼顶后由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3、应合理布置产生噪声的设备,并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应达标。

4、固体废物应分类管理。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工业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初次清洗水等危险废物应按规定收集并储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来源: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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