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04月11日-2022年04月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62338319
传 真:0591-62338319
通讯地址:闽侯县上街镇科技东路3号
邮 编:350108
序 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 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安防监控视窗生产线项目 |
福州高新区生物医药和机电产业园6#楼二层厂房 |
福建富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
福州壹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年产900万件安防摄像机光学元件 |
1、雨、污水实行分流。注塑冷却水通过模具内部预设的金属管道循环运行,不外排,工装清洗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清洗废水、反渗透浓水经厂内现有污水处理站(厌氧+好氧生化)处理达标后与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大学城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2、车间有机废气通过现有集气系统+干式过滤器+等离子活性炭一体机处理后引至30m高排气筒排放。 3、应合理布置产生噪声的设备,并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应达标。 4、固体废物应分类管理。注塑废品、废边角料、废过滤袋、废包装桶等一般工业固废外售综合利用;污水处理站污泥统一收集后定期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理;废活性炭、废机油、含油废抹布、废树脂等危险废物应按规定收集并储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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