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高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3年04月25日)
时间: 2023-04-25 10:0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

为2023年04月25日-2023年05月0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62338319

  传  真:0591-62338319

  通讯地址:闽侯县上街镇科技东路3号

  邮  编:350108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福州市八公宠物医院有限公司宠物医院项目

福建省闽侯县南屿镇乌龙江南大道33号三盛南香湖连接体S2#楼1层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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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朴诚至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为宠物提供诊疗、美容服务和宠物用品销售,平均宠物接待流量为4只/天

1、雨、污水实行分流。项目医疗废水经配套的小型医疗污水一体化处理设备预处理后,与宠物美容废水、生活污水一并进入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管网进入大学城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应合理布置产生噪声的设备,并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应达标。

3、固体废物应分类管理。医疗废物、污水处理设施污泥等危险废物应按规定收集并储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来源: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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