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05月25日-2023年06月0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62338319
传 真:0591-62338319
通讯地址:闽侯县上街镇科技东路3号
邮 编:350108
序 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 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福州市拔萃高级中学 |
福州高新区南屿镇高岐村安厦66号 |
福州成思教育投资有限公司 |
福州壹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栋教学楼、1栋宿舍楼、运动场及配套附属建筑,设置班级30个,可容纳学生人数900人,配套教职工70人 |
1、雨、污水实行分流。实验室废水经中和调节池预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 同生活污水一起排入三级化粪池处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福州大学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实验室废气经抽风橱收集后通往顶楼排放,高度为24m;食堂厨房配套高效油烟净化器,油烟经净化后通过食堂通风竖井引至屋顶排放。 3、应合理布置产生噪声的设备,并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边界噪声应达标。 4、固体废物应分类管理。公建设施垃圾等一般固体废物外售回收利用;微生物培养液、废酸、废碱、一次清洗废水等危险废物应按规定收集并储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厨余垃圾、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5、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保措施,确保校区环境质量达标,满足教学要求。 6、根据《关于福州市空置房产改造为公共服务设施的实施意见(试行)》(榕自然综〔2019〕1562号)、《关于福州成思教育投资公司拟租用空置厂区开办福州市拔萃高级中学意见的报告》(榕高新区自然综〔2023〕115号)等文件要求,空置房产临时调整年限不超过5年,本环评有效期至2028年3月6日。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