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5月25日-2023年6月1日我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6月1日-2023年6月7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91-83772202
传 真:0591-83723492
通讯地址: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科技东路3号
邮 编:350108
序号 |
项目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福建久策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电子化学品国产化研发项目 |
榕高新区环评〔2023〕9号 |
2023-05-25 |
2 |
福建中科第三方检验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 |
榕高新区环评〔2023〕10号 |
2023-05-29 |
3 |
福州市拔萃高级中学 |
榕高新区环评〔2023〕11号 |
2023-06-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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